(蒙特佩利尔29日讯)美国佛蒙特州一名男子于2018年在驾车时被警员拦下,后更因向该名警员比中指而被捕,且被控以“扰乱治安”罪,他不服气之下坚称比中指是表达自由。他事后对该名州警及佛蒙特州提告,认为比中指是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最终获得17.5万美元(约82万5475令吉)的和解赔偿。
综合外媒报导,事发于2018年2月,佛蒙特州男子庞巴德在圣奥尔本斯被州警杰里根拦下,称自己看见他在对自己比中指,但庞巴德否认,双方起了争执。
当杰里根离开时,怒气难消的庞巴德真的朝他比了中指并且咒骂他,于是警员重新拦下他,以“扰乱治安”的罪名逮捕了他。
杰里根还拖走了他的车,理由是车子停在“禁止停车”的牌前。但据报,庞巴德之所以把车停在该处,完全是因为被杰里根拦下。
庞巴德被带到警局,采集了指纹与拍照,还被锁在看守室里一个多小时,警方事后将他的照片分发给当地媒体。
他不满之下对杰里根与佛蒙特州提起诉讼,指自己被不合理被捕,但在一年多后案件遭到驳回,直到2021年获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协助再次入禀,他强调向警察比中指也是一种表达自由权利,获《宪法》所保护,即使警员觉得被侮辱或被冒犯。
在诉讼过程中,他们了解到,佛蒙特警方确实没有对其警员做过任何有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宣导与培训。
律师表示,“无知不能成为警方逮捕行使自己权利的公民的借口,宪法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它不允许警察随意惩罚他们不喜欢听到的言论。”
双方最终在2024年6月达成了和解,警察和佛蒙特州给予庞巴德17.5万美元的赔偿,而庞巴德则承诺不再就此事进行追究。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表示,17.5万美元赔偿中,庞巴德将获得10万美元(约47万1700令吉),其馀7.5万美元(约35万3775令吉)将用于支付律师费。
庞巴德表示,“希望通过这项和解,佛蒙特州警方压制批评的事件不会重演。”
佛蒙特州警方没有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不过警方发言人表示,涉事的警察杰里根已于5月31日辞职。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称“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妨碍宗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的权利。该修正案于1791年12月15日获得通过,是美国权利法案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