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讯)台湾消基会周一宣布为宝林茶室案受害消费者提起团体诉讼,含6名已亡、24名轻重伤病者,此为其食安团讼首宗涉及死亡,其他受害者可填表参与,估3个月内提告、求偿金额可能破亿新台币。
台湾中央社报导,3月底台北市信义区宝林茶室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已累计6死。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召开记者会,董事长吴荣达宣布,将为6名因此案被夺去性命、24名轻重伤病者提起团体诉讼;从周一起正式收件,其他受害者也可联系消基会,填妥请求权让与同意书等相关资料,一起参与团讼,不需支付费用。
此团讼案的律师团召集人暨消基会名誉董事长苏锦霞也呼吁受害者站出来主张权益,她告诉中央社记者,诉讼对象包含企业与个人,即宝林茶室、厨师、远东百货、经营此案美食街的大食代公司等,总计求偿金额可能超过一亿新台币(1458万令吉),后续还要搜集事证,希望能在3个月内提起告诉,这也是消基会所提起的食安团讼中首宗涉及死亡的案件。
苏锦霞说明,本案义务律师团开过3次会议,6月13日也跟受害者及家属面对面沟通,还需请受害者提供在宝林茶室消费的发票、医疗费用、工作损失估计、交通费用、看护费用等单据,还有将来医疗检查、后遗症等都在求偿之列,也会要求比较高额的精神赔偿。
呼吁受害者站出来
消基会视讯连线受害者黄小姐时,黄小姐提到,事发时自己跟家人都感到意外、惊恐,心里想著要活下去,但现在体力非常差,没做几件事、走路一下就感到非常疲惫,以往则是力量、体力非常好,很担心影响工作及生存权。
黄小姐表示,现在不敢吃相关类型的食物,不敢尝试新的餐厅,只敢去曾去过的店家,希望尽速查出真相、还受害者公道;迄今她有收到北市府医疗费用、大食代给予慰问金1万2000新台币(1750令吉),但她不知道其他受害者有没有收到。
除了民法赔偿,苏锦霞表示,消费者保护法也有惩罚性赔偿金规定,这部分会看刑事上处理、行政上处分后,再决定用何种方式请求,其中属于“故意”可请求损害额的5倍以下、“重大过失”则是3倍以下、“过失”可请求一倍以下,后续将依案情发展、证据资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