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日讯)中国四川成都一名谢姓女子遭丈夫家暴致残疾,需要终身挂粪袋维生。两人的离婚纠纷案于周五(31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准予谢女与丈夫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
综合中媒报导,谢女于2020年与贺姓丈夫相识,隔年登记结婚,未料丈夫婚后性格丕变,结婚两年家暴16次。
在她怀有6个月身孕时,就曾遭男方拿刀猛砍,接下来的日子也不断遭受暴力对待,其中5次报警处理,仅被警方当成家庭纠纷处理。
两人曾于2023年4月15日签署离婚协议,但事后贺男又反悔,拒绝离婚。4月24日,谢女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手续不全而未被受理。当晚,贺男找到外出躲避的谢女,再次对其施暴。隔日,在最后一次施暴中,贺男的殴打导致她全身多处损伤。
谢女当时伤势严重,包括肝脏、十二指肠、肺脏、脑部、胸腔及肾脏都受损,左侧肋骨也被打断;由于肠子断裂,医生只能在她的腹部切开人工肛门,接粪袋来排便。
此外,经过一年的治疗追踪,医院判断她的左肾已经彻底失去功能,右肾的状况也还在不断恶化。
事发后,贺男终于被刑事拘留,案件曝光并受到高度关注;谢女则回到娘家静养,2人女儿由男方家人抚养。
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以贺男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谢女和贺男的女儿已到了就读幼稚园的年龄,为了厘清女儿监护权的归属,2人的离婚纠纷案特别提前到5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原告谢女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男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同时一审判决,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女直接抚养,贺男按每月2000元人民币(约1299令吉)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18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女与贺男分别负担40%和60%。
此外,对于贺男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受害人谢女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将择期审理。
对于判决结果,谢女喜极而泣说:“离婚了,我终于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我也要到了,从现在开始我自由了!”并鼓励面对家暴的妇女勇敢地站出来。
她向媒体透露,贺男曾写信给她道歉,内容却提及“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得人饶处且饶人”等语,让她感觉备受威胁,“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伤害我,我等这个离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价,现在终于等到了。”
她表示,虽然因为身体原因,自己没办法照顾孩子,但她与家人早已做好将孩子接回来的准备,打算让孩子入读娘家附近的幼儿园。
经过一年恢复,目前她的生活基本上可以自理,“我现在自己可以起个床、洗把脸。”
但她也坦言,自己的肾脏也出现问题,左肾萎缩无功能,且导致了并发症。此外,20多天以前突发耳鸣耳聋,十分折磨。
她表示,民事案件结束后,自己的精力就要放在之后的刑事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