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0日讯)香港民主派47人因参与2020年“民主派初选”,涉嫌计划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被控犯下《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之前已经认罪等候审判。法院周四对其馀16名不认罪的被告作出裁决,其中2人罪名不成立,其馀被告罪成。依据《港区国安法》,该罪名可判处坐牢3年至终身监禁,法院将于日后宣判刑期。
综合香港电台和《星岛日报》报导,案件于上午10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早上8时许,法院外已有大批传媒及逾200名公众人士在排队轮候进入旁听,警方也在法院外部署了至少数百警力,法院附近的每个路口均有警员巡逻戒备。
法庭里,3名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其中两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其馀14人罪成。
规模最大《港区国安法》案件
这是香港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也是规模最大的《港区国安法》案件。2021年1月,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简称国安处)先后拘捕55人,至2月底正式起诉其中47人“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因此又称“47人案”。
民主派在2019区议会选举中史无前例取得大胜后,泛民主阵营提出“民主派35+公民投票”(又称35+初选) 计划,希望在原定2020年9月6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争取在70席中拿下至少35席,来打破民主派从未能在议会中议席过半的纪录。
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与“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列为刑事犯罪行为的《港区国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而一连两天的初选投票则在7月11日至12日举行,31名胜出者在7月底报名参选,但其中9人被取消资格。后来,当时的特首林郑月娥以防疫为由引用紧急法令,将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举行。2021年1月国安处展开大逮捕,47人被控。案件审讯去年开始,历时超过110天。
法官:谋划推翻现行政治制度
法官周四在裁决理由中提到,2020年3月和4月时,“35+初选”计划终极目的和用意非常清晰,第一被告、港大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向公众表明,目的要利用该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建立的体制。
法庭指出,地方选区协调会议达成的4项共识,包括举办初选、举办选举论坛、目标议席数目和替补机制,当中不包括“运用否决权”。但协调过程绝非止于协调会议,4项共识纯属手段,全属正式立法会选举前实际流程安排,纯粹藉以尽量增加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数目的部分机制,对如何达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没关系。
法庭又说,基于戴耀廷的终极目的,庭上证供指,协调会议提及过否决财政预算案,协调机制协议应包括此议题,并不令人意外;法庭肯定所有协调会议结束后至提名期完结前,运用否决权是绝大部分参选人已达成的共识,所有由戴耀廷制备的协调机制协议中,已清楚说明初选目的,参选人亦声明一旦当选,会积极运用或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