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8日讯)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简称国安处)周二宣布,拘捕了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的5名女子及一名男子。香港媒体报导,这是《基本法》23条立法后,首次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作拘捕行动。
根据香港警务处的新闻公报,警方当天在全港多区,包括大榄女惩教所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了6人,年龄介于37岁至65岁。
此外,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当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检取一批与案件有关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发布具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
警方调查显示,一名正在还押中的女子,透过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4月份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新闻公报指,这是警方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采取的执法行动。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属严重罪行,最高可被判处坐牢7年。
香港警务处警告,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至于市民大众务必认清事实,不要被失实及歪曲的资讯蒙骗,更甚者被煽动参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涉及六四事件相关内容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这是《基本法》23条立法后,首次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作拘捕行动。上述所指“正在还押中的女子”,是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而帖文涉及1989年天安门“六四”事件相关的内容。
香港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确认,国安处拘捕的6人中包括邹幸彤。他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只是针对少部分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涉案者利用敏感日子,持续发布煽动危害国安帖文。他亦指,市民不会因为提及敏感日子而违法,重点是如果他们根据这些课题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的憎恨,煽动市民作出危害国安行为,便是违法。
他指出,警方执法行动完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而去进行,是必要,也是必须的,做法与全世界文明地方的政府相同。
邓炳强表示,被拘捕6人利用名为“小彤群抽会”的社交专页,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被问到不见相关社交平台有明显煽动口号,是否意味提到“六四”就违反,邓炳强指,被捕人士运营该社交平台,并煽动市民在敏感日子做出危害国安行为,因还在调查中,实际操作细节不方便透露。他强调,课题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做出煽动行为,煽动市民作出危害国安行为,才是犯法之处。
邹幸彤因多项控罪坐牢
邹幸彤曾于2021年呼吁市民参加受禁六四集会,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她一度上诉刑期得直,律政司经终极上诉后胜诉,维持原判。
另外,邹幸彤与两名前常委2021年没有应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成立以来职员名单、活动及收支纪录等资料,被裁定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成,判囚4个半月。3人亦曾上诉刑期遭驳回,维持原判。
目前,邹幸彤亦涉嫌与已解散的支联会的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涉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邹幸彤早前申请换法官,法庭已排期至6月24日处理,其馀审讯事项则须留待完成申请后再处理,预料今年内无法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