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17岁少女离家出走,跟男友住酒店,为了筹钱买机票去中国,两人竟然想以另类“仙人跳”方式企图勒索妓女,还一度谎称是警察,最终钱没到手,反而惹上官司 。
被告是一名女学生,来自中国,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她面对4项控状,昨日承认一项企图勒索和一项偷窃的罪行,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由于被告未满18岁,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被告身分的资料,包括姓名。
案情揭露,被告案发前离家出走,随之跟男友(16岁)到处游荡。去年3月30日,晚上9时30分左右,两人在廉价酒店内商讨如何找钱买机票回中国。
两人后来计划跟妓女“借钱”,由男友上网联系妓女,骗妓女到他们的酒店房。男友会先独自等待妓女抵达,趁她洗澡时让被告入房,以另类“仙人跳”的方式逼妓女给钱,否则就威胁报警。
两人照计划行事,当晚9时52分就把妓女(43岁)骗到酒店客房。男友立刻让妓女去洗澡,洗完出来,被告便用华语质问妓女为何会在她的房里洗澡。
妓女称来赚钱,被告便说男友未成年,恐吓要报警举报她非法卖淫。妓女质问两人是否来找茬,也问被告男方是否是警察。
两人见势谎称他们都是警察,指妓女非法提供服务,要妓女交出1500新元(约5275令吉18仙),不然就逮捕她。
妓女不愿配合,且发现两人口音不对,看起来又很年轻。两人意识到谎言已被戳破,求妓女不要报警,直到晚上11时许才放她走。妓女一离开,就到警局报案。
此外,去年3月25日晚上8时45分,被告趁母亲(45岁,自雇人士)睡著,偷走母亲的手机和现金后离家出走。隔天,一名陌生男子在芽笼一带和被告搭讪,表示能帮她把母亲银行户头内的钱提出。
被告依照对方的指示,把母亲银行户头内的2万4900新元(约8万7568令吉7仙)分7次转入4个陌生人的银行户头。被告称陌生人后来只给了她2000元现金后就逃走。
被告求情时称已知错。在法官询问下,她说自己独自出庭认罪,母亲还得出差,相信在前往机场的路上。
法官下令让被告接受缓刑监视评估,案展6月28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