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42岁男子涉嫌危险驾驶,酿新加坡淡滨尼2死8伤车祸,今日被控4项罪名。控方以他罪行严重,有潜逃风险为由,申请让他在保释期间佩戴电子追踪器。
这起严重车祸是本月22日,清晨7时许发生,肇祸地点是在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交界处。
被告莫哈末沙菲宜(42岁)涉嫌危险驾驶,造成6车连撞,两人伤重不治,8人受伤包括两名11岁男童。17岁女死者阿菲法(初院女学生)和父亲乘坐的汽车受损最严重,车身翻覆,四轮朝天。另一名女死者诺兹罕(57岁)事发时乘坐所属灭虫公司的货车,正在上班的路上。
被告周三(24日)出院后被捕,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控4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鲁莽驾驶,以及肇事后未停车的罪名。
被告右手受伤,手臂系上固定带出庭,面控时表示有意聘请律师。
控方在案件过堂时说,警方仍需时间进行调查,之后有可能会加控被告,申请展期案件。
控方也以罪行严重,被告有潜逃风险为由,申请让被告在保释期间佩戴电子追踪器。
被告则回应说,他的所有证件已被警方扣留,并会出席接下来的所有聆讯,没有必要佩戴电子追踪器,但一切交由法庭决定。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将案件展期至6月7日进行审前会议;被告获准以3万新元(约10万5453令吉60仙)保释在外,并必须在保释期间佩戴电子追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