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5日讯)台湾台南一名17岁高中生相约一名同校女同学到亲戚家中剪头发,期间却兽性大发侵犯了女方,最终少年父母被判须要连带赔偿少女30万元新台币,还须各赔10万元新台币给女方父母。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17岁高中生某天与女同学及另一名朋友相约到亲戚家中经营的发廊剪发,但抵达后被告知需要晚间7点才能剪发,高中生于是带著少女及友人到4楼的房间聊天、玩手机休息。
友人后续有事先由高中生载送离开,未料他在返回发廊后与女同学单独相处时产生歹念,不顾对方哭喊“不要”、动手反抗,强制性侵得逞。
少女惨遭性侵后向家人哭诉,并在父母陪同下报案、提告。
高中生在庭上辩称,当时载友人回家后,他折返在房间内与少女嬉戏,因为一直动来动去,最后才发生性行为,且他在过程中还有询问女方“是否要戴保险套”,但对方告知“不用”,他才大胆动手。
惟法官不采信他的说词,被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应交付保护管束。
此外,由于少女指证历历,且还有其他友人的口供,加上双方曾相约到公园谈和解,还有少女到成大医院验伤等事证,台南地院民事庭同样不采信被告的说法。
台南民事庭审理后判定,由于被告是民法限制行为能力人,父亲须负起连带赔偿的责任,判少年与父亲需要赔偿少女30万元新台币,还要各赔10万元新台币给女方父母,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