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马来西亚诈骗集团派跑腿到新加坡取钱,岂料有同谋“私吞”8000新元(约令吉),跑腿“禁锢”对方追讨,惊动新加坡警方,导致罪行曝光。
被告是24岁的王家豪(马来西亚籍),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一项非法禁锢他人的控状。
被告今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在柔佛新山一家酒吧当酒保。除了经营酒吧生意,被告的老板也是诈骗集团成员。
被告从去年8月开始为老板当跑腿,不时到新加坡跟同谋会面,同谋会将诈骗所得从银行户头提出来,并交给被告,而被告则负责把钱带回新山给老板,每次酬劳200至400令吉。
去年9月28日,被告与一名同谋开车到新加坡与另3名同谋见面。按照老板指示,被告需要向一名共谋赵豪平见面拿钱。
赵豪平原本来应该将银行户头的1万3000新元(约4万5767令吉80仙)提出来交给被告,但户头却少了8000新元。被告将情况报告给老板后,最后只提走户头上的4400新元(约1万5490令吉64仙)。
被告后来在老板的吩咐下,与其中一名同谋开车,载著赵豪平到明地米亚路第23座停车场。另两名同谋也开著另一辆车到停车场会合。
为了追问8000新元的下落,赵豪平被禁锢在车内。被告则下车付钱给另一名同伙,将现金转成加密货币。
赵豪平在被禁锢前,曾打电话向朋友求救,朋友之后报警。警方接到电话后,在停车场将赵豪平以及被告共谋逮捕归案。
警方展开逮捕行动时,被告正好在停车场附近组屋抽烟。他看见赵豪平和共犯被捕,拨电向老板禀报。被告在老板的指示下逃回马来西亚。
去年10月31日,老板叫被告再次进入新加坡拿钱回新山,结果被告在兀兰关卡落网。
调查揭露,被告在案发时,为老板来新3至4次,将钱带回新山。银行户头内的款项是恶意软体和钓鱼骗局所得。(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