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一名75岁老汉过去40年来多次对亲生女儿进行性侵犯,使她身心受创,之后还多次对外孙女伸出狼爪,高庭法官今早(1日)判被告入狱20年又9个月,由于被告年过50岁无法被施以鞭刑,须额外坐牢多6个月代替,共被判监禁21年又3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导,被告总共面对35项控状。此案的第一受害人为被告46岁的女儿,第二受害人是被告19岁的外孙女,即第一受害人的女儿。为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不得公布被告和受害人的名字和其他身份资料。
案情显示,第一受害人和被告及受害人母亲、外祖父母、曾祖母以及两个弟弟同住一个组屋单位,其中7项针对第一受害人的性侵罪名是在家中进行的,当中有两项指被告在夜间教第一受害人数学时,乘其他家人睡著后,对她施魔手。
在女儿7岁至10岁之间,也即约1984年到1986年间,担任起重机操作员的被告有时得在晚间到工地进行监督工作,若妻子没有陪同前往,被告会带女儿一起去工地。在这期间,被告会让女儿在小型货车上等他。被告在两次不同的时间里,在货车内把手伸进女儿的裤子非礼她,又把女儿的手隔著衣物抚摸自己的下体。
在1983年至1986年间,被告数次告诉女儿,他对她作出的行为都是出于“爱”,并要求女儿保密。女儿当时年纪小,虽然不喜欢被告的这些行为,但不知道这是错误的。
直至她年纪渐长,在小学的性教育课上了解到被告的行为是不对的,但由于感到羞耻,而且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加上和母亲的关系并不亲密,她选择了沉默。
与此同时,第一受害人也开始躲避被告,包括拒绝陪同他到工地去、在外祖母外出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在被告要摸她时把他的手推开。但至少有一次,她忘记把门锁上,被告再趁机侵犯了她。
在2003年9月,被告和妻子、第一受害人及其丈夫一起出国朝圣,第一受害人在途中观察到被告似乎已经悔改,原谅了被告。
对孙女伸出狼爪
虽然停止了对女儿的性侵,被告仍死性不改。在2008年,由于自己和丈夫需要工作,第一受害人把4岁的女儿和小儿子,也即被告的外孙,交给被告和妻子(即受害人母亲)照顾,周末才接回家。此时,被告已经搬家,这个家有3个房间。被告对外孙女,即第二受害人很好,经常买玩具给她。
在外孙女约4岁至6岁之间,被告有一次把在客厅看电视的外孙女叫到主卧室,然后给她看色情视频,外孙女很害怕,被告事后要求外孙女不要对其他人说起这件事。约一个月后,被告和外孙女单独在一起,再次给她看色情视频,之后还脱下裤子暴露下体,并要求外孙女口交。外孙女只能就范。之后,被告多次性侵和非礼外孙女。
恶行曝光
在2022年9月,第一受害人和被告发生争执,往事涌上心头,她把自己童年遭父亲性侵的事告诉了丈夫,丈夫再把事情告诉妻舅。妻舅质问被告,但被告矢口否认。第一受害人之后报了警,之后也获知女儿也被父亲糟蹋了。
案情也显示,在去年6月,第一受害人和阿姨沟通,得知阿姨也是受害人之一。
在2021年,心理卫生学院的医生对被告进行精神评估后,提呈的报告指出,被告有“恋童癖”。
被告对所有指控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