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新加坡海事公司海庭集团和旗下子公司的两名前高层人员,因涉及集团前身——胜科海事的巴西巨额贿赂案,今日双双被提控。
胜科海事同吉宝岸外与海事去年2月合并,4月更名为海庭集团。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和总检察署今日发表联合文告说,前胜科海事总裁兼执行长黄东燊(62岁)今日被控,他也是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裕廊船厂的前董事经理。另一名被告是75岁的李福根,曾担任裕廊船厂的高级总经理。
根据文告,两人被指在2009到2014年期间,透过一名巴西中间人,共转移约4400万美元(约2亿829万6000令吉)的贿款给巴西相关人员,作为促进胜科海事在巴西子公司的商业利益的回报。
两人各面对5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另外,李福根也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他被指控涉嫌在2014年指示公司的两名员工删除巴西中间人发送的电邮,其中包含这名中间人已经或将要向其他人行贿的证据。
在这同时,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和总检察署也说明这起案件同之前调查吉宝岸外与海事贿赂案的差异。
文告说,在这次调查中,当局是在考虑了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现有证据,并认为有足够证据后,决定起诉涉案的两人。相反的,吉宝贿赂案是因为证据不足,加上缺乏关键证人,当局因此无法提控涉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