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讯)台湾一名女子伙同家人杀害张姓男友并弃尸,一、二审认为林女有教化迁善、高度复归社会可能性,并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依强盗杀人等罪判处林女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上诉定谳。
根据中央社的报导,判决指出,在酒店上班的林姝妤因不满常和张男争吵,觊觎张男的银行帐户钱财,2021年10月间返回彰化县福兴乡老家,和父母及弟弟讨论杀害张男,林女家人认为张男从事非法金流工作,又常殴打林女,决定加入杀人计画。
林女和张男2021年10月16日返回彰化老家,林母让张男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饮料,等张男昏迷,全家人驾车把张男载往彰化汉宝湿地,林父、林弟拿出绳子勒毙张男,再把张男头部、脚部套上黑色塑胶袋,载往彰化埔盐乡东螺溪弃尸。
林女等人为防张男尸体浮出水面,除绑上空心砖外,还捡拾岸边石头压在尸体上,等天黑把尸体丢进溪流前,林女告知父母及弟弟已拿到张男提款卡,林女等人分头提领张男银行帐户现金,共计新台币473万元(约70.1万令吉)。
林父及林弟隔天还穿上潜水装后下溪查看尸体位置,搬运岸边大石头压在尸体上,避免浮出水面或遭溪水冲至岸边遭人发现。
一审彰化地方法院认定,林女等人均犯不正方法由自动付款设备取财罪、遗弃尸体罪,林女则涉犯强盗杀人罪,林父、林母及弟弟犯杀人罪,事证明确。
一审审酌林女等人犯罪计画缜密,实应量处重刑,考量犯后分工、犯后态度,兼衡林女等人坦承杀人犯行,尚非全然泯灭人性,仍有教化迁善可能。
一审判处林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林父判处17年徒刑,林母及弟弟均判刑16年。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审理。
二审认为,林女等人与张男儿子达成和解,并给付部分赔偿金,且张男儿子同意给予林女等人从轻量刑,兼衡林女等人经鉴定评估,林女、弟弟有高度复归社会可能性,林父、林母则有中高度复归社会可能性,因此撤销改判。
二审改判处林父16年6月徒刑,林母、弟弟则均改判刑15年6月,至于林女部分,仍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林女等人不服判决,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量刑妥适,调查完备,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