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14日讯)以日本《民法》与《户籍法》之相关规定,不允许“同性婚姻”一事违反宪法为由,北海道3组同性伴侣向政府提出诉讼,札幌高等法院周四在有关上诉案中裁定,日本不允许同性婚姻“违宪”。同日,东京地方法院也裁定,《民法》与《户籍法》不允许同性婚姻的现行规定属于“违宪状态”。但两间法院都驳回赔偿请求。
综合日媒报导,有关同性婚姻的诉讼,日本全国5家地院总计做出6件判决。尽管全数都被地院驳回赔偿请求,但关于规定,包含周四东京地院判决等在内的3件(福冈与另一宗东京诉讼)被裁定为“违宪状态”,2起(札幌和名古屋)被裁定为“违宪”,而大阪就裁定是“合宪”。
据报导指出,“违宪状态”与违宪不同,其定义为现存法律及制度属于违背宪法主旨的状态,政府需要进行立法或修例,解决有关“违宪状态”。
同样驳回国赔请求
至于本次成为首度高院判决的札幌高院的裁定,则格外引人关注。
关于札幌高院的裁定,根据日本放送协会(NHK)报导,住在札幌市等地的北海道3组同性伴侣,主张不允许同性婚姻的《民法》等规定,违反制定“婚姻自由”与“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宪法,并提起诉讼请求每人100万日圆(约3万令吉)的国家赔偿。
3年前于一审时,札幌地院以“差别待遇”为由,首次裁定《民法》等规定违反制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宪法,但另一方面却驳回国赔诉讼,因此原告一方提起上诉。
在二审上,原告一方控诉,“民法等规定的合理性明显受人质疑”。对此,政府以“宪法是以异性之间的结婚为前提”等争辩。在周四判决上,札幌高院裁判长斋藤清文裁定,《民法》等规定违宪。另外,驳回国赔请求。
东京地院裁定“违宪状态”
另外,东京8名LGBT人士因认为《民法》与《户籍法》不认同同性婚姻的规定违反宪法的“婚姻自由”、“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等宗旨,因此向国家起诉,并求偿每人100万日圆。
东京地方法院法官飞泽知行周四裁定,《民法》与《户籍法》不认同同性婚姻的现行规定属于“违宪状态”,尽管案件认定为“违宪状态”,但是法官仍驳回了8人的赔偿要求。
日本是七国工业集团(G7)成员国中唯一没有法律保障同性结合的国家。日本宪法将婚姻定义为“男女双方同意”为前提,但提诉一方指出,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是违反日本宪法第14条“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