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一人“看水”、一人阻挡店员视线、另一人趁机下手,3名中国男子被指专门搭飞机来新加坡,联手从乌节路当铺偷走一枚逾13万新元(约45万6800令吉)的3克拉钻戒,其中一名被告否认指控,称是无意间帮助了另两人行窃,并不是共谋。
这起偷窃事件于去年7月16日傍晚6时27分左右发生,地点是乌节路幸运商业中心的一家当铺。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指共谋干案的3名中国籍男子分别是陆景南(49岁)、罗毅(50岁)和何元林(59岁)。3人在2023年7月11日陆续飞抵新加坡,隔天下午1时50分,陆景南到当铺假称要为妻子买礼物,咨询手表和钻戒的价格,之后离开。
被指挡视线 让同谋下手
当天下午5时35分,3人前往当铺,何元林负责“看水”,陆景南则告诉店员要买下价值13万2479新元的3.01克拉钻戒,但之后又要求看另一枚较小的钻戒。趁店员离开拿钻戒时,罗毅挡住了其他店员的去路与视线,陆景南趁机偷走原本在看的钻戒。
之后其中两人搭巴士逃往马来西亚,罗毅则搭飞机离境。
被告罗毅面对一项与另两人共谋偷窃的控状,案件昨日原本进入认罪程序,但他否认指控。
法官询问被告,是否不知道两人计划偷钻戒,并且不是有意要帮助他们,被告回答:“是”。
陆景南作为主谋,去年11月16日已被判坐牢两年8个月。(人名译音)
自称法律代表 赌场认识两同伙
被告在庭上说,他没有与另两人共谋偷窃,在来到新加坡之前,他没有两人的任何联系方式,并不认识他们。
他称:“我在中国是守法公民,是一家公司的法律代表,我是被卷入这起事件。”
然而,被告也坚持说,他不想再打官司,只想尽快认罪。
法官指出,由于被告说自己没有与两人共谋,与控状不一致,需要将此案展至3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讨论。
事发后4个月开始被还押
根据警方早前发出的文告,东陵警署警员在接获报案后,调阅警方电眼和监控器,火速掌握了其中两人的身份,并查出他们在警方接获投报的一小时内已逃往马来西亚。
新加坡法院随后发出逮捕令,在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配合与协助下,陆景南与何元林于7月19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捕,隔天引渡回新加坡。
庭上未说明被告罗毅如何被捕,但根据法庭记录,他从11月18日,也就是事发后的4个月开始被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