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8日讯)日本政府周五敲定民法修正草案,将修改现行父母离婚后仅有一方能拥有未成年子女亲权的规定(单独亲权)。若修正草案通过,将准许父母离婚后共同拥有亲权(法律用语称共同亲权,即共同监护权)。
中央社根据《读卖新闻》报导,日本政府预计将修正草案送交本会期的国会审议,若通过将在公布后2年内实施。
共同社指,现行法律并不承认共同亲权,修正案回应了希望离婚后父母双方也能共同养育子女等家庭关系多样化的呼声。
父母若无法达成共识 交由家事法院判断
根据修正草案,若父母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无法达成共识,将交由家事法院判断。
若父母其中一方虐待小孩或出现家暴等“损害小孩的利益”之虞的状况,家事法院将会裁定父母其中一方单独拥有亲权。
在修正草案实施前离婚,并仅单方拥有亲权的状况,可以跟家事法院声请变更,若法院认可,便能更改成父母共同拥有亲权。
根据社会需求 优先保障子女利益
这项民法修正草案也明确化“父母的责任与义务”,明载不管父母是否有婚姻关系,将优先保障子女的利益。
法务部长小泉龙司周五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这是根据社会需求,以儿童的利益为中心制定的法案。希望能在国会让国民理解立法宗旨。”
创设“法定抚养费制度”
共同社报导,离婚后的家庭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也有观点指出,“虐待和家暴大多发生在密室之中,举证困难,因此家事法院可能难以发现。”家事法院需要完善体制以展开适当的审理工作。
此外,这项民法修正草案内容也包含创设“法定抚养费制度”,父母双方离婚后即使未达成协议,与小孩同住的父或母可以向另外一方要求提供最低程度的抚养费。若延迟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声请法院扣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