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11岁男童让9岁妹妹为他口交,5年来次数频繁到妹妹都记不起大部分细节,直到男童年某次离家出走到警局,警员前往男童住家探访,始揭发受害者自小三开始就被性侵。
被告现年19岁,他面对3项强奸罪和一项性侵罪,昨天承认其中一项,馀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法庭下达禁制令,媒体不能发布任何能够辨认受害者和被告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2015年到2020年之间,长达5年,被告事发时是11岁到15岁,受害者是他的亲妹妹,现年17岁,事发时只有9岁到13岁。被告父亲是连锁饭店内务经理,母亲是家庭主妇。
根据家人描述,受害者在家人眼中是个简单、说话柔和和害羞的人,会经常担心让别人难过,或是得罪人,因而也很容易受周围的人所影响。
受害者和被告自小经常玩在一起,两人关系要好。
受害者就读中二时,因觉得压力太大要求停学,父母同意后,她在2020年7月停学,过后做兼职工。
调查揭露,被告在2015年就让当时只有八、九岁的受害者为他口交,还说服她,只要照做,就买糖果零食给她。 次数太频密受害者记不清细节
受害者当时根本不明白被要求做的事情,自此被告就会要求受害者为他口交,口交的次数,频密到受害者都无法记得大部分的细节。
直到2021年3月1日,被告和父母因为工作班表吵架,一气之下打包了几套衣服后离家出走。
隔天一早,被告就到邻里警局,说他是被家里赶出来,警员因此探访他家做进一步跟进。
当警员抵达被告家中时,母亲和姊姊都鼓励受害者告诉警员,有关被告对她做的事。 根据母亲说法,她希望受害者学会“保护”自己。
受害者才终于告诉警员,她自小三开始就被性侵,警方进而对被告展开调查。
妹妹不想哥哥“惹上麻烦”,也担心全家人因此受影响,所以一直没有举报。
在为被告口交前,受害者从来没有性经验,也没有男友,对于被告让她口交,她的回应是,她知道是因为自己没有尝试阻止,这些事才会发生。
她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感受,也不知道自己在面对什么问题,因为不善于表达,所以一直把事情都藏在心里。
根据被告的检测,心理医师认为,被告患有对立性反抗症,难以控制性冲动。
被告和受害者经常会到公寓泳池游泳,姐姐在2017年发现受害者在残疾厕所为被告口交后,把事情告诉了母亲。
被告父母警告被告不能再这样做,但被告仍未停手。
2020年7月,被告和受害者游泳后,被告又说服受害者为她口交,两人在残障厕所完事后,分头回家。
被告持续让受害者为他口交,一直到2020年10月才停止。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因为小时候拥有手机,上网的时候看了色情片,过后开始自慰,但是却不知怎么处理,而是频繁地看色情片,进而让妹妹为他口交。
律师也指出,这事件对被告造成严重影响,被告感到难过、自责、焦虑,也很后悔,希望能够向妹妹道歉。
“被告在这三年也戒除色情片,花更多时间读书、运动、下棋等。”
控方则指,虽然被告当时年纪小,但是清楚知道自己做的事是不对的。
法官谕令,控方提交缓刑监视报告和改造训练报告,案展4月2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