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妇女借高利贷还清债务后,陷入高利贷的投资骗局,转而以高达10%利润的投资为饵,骗4名受害者共102万9560新元(约364万6601令吉58仙),被判坐牢5年10个月。
被告是59岁的周美玲(译音),面对10项包括欺骗、伪造文件、妨碍司法公正等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2年7月12日被判破产,2012年以丈夫的名义开美容院。她在2019年6月18日才脱离穷籍。
由于美容院生意不好,被告在2016年至2017年间,向一名叫“卢卡斯”的阿窿借钱。
卢卡斯在被告偿还债务后,问被告是否有意投资他的贷款生意,并保证说投资能回本,而且有10%利润,本金和利润分10周拿。
被告听信卢卡斯的话,在2018年间,向朋友和顾客借钱,把10万新元(约35万4190令吉29仙)交给卢卡斯,不过卢卡斯在钱到手后便消失。
被告被骗后转而欺骗他人。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24日间,向4名受害者谎称,自己有个叫卢卡斯的表弟,是一间叫“Credit King”公司的老板之一,店面设在珍珠大厦。
被告向受害者称,“Credit King”借钱给其他公司赚取利润,她在这家公司投资赚了不少钱,能靠它拥有公寓和生意。
4名受害者听信被告谎言,共将102万9560新元款项交给被告投资。被告把钱拿来应急,偿还债主和阿窿。
其中一名受害者损失惨重,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0日间,共至少33次将77万7050新元(约275万2235令吉67仙)款项交给被告。
为掩盖罪行,被告也把骗来的钱,当成利息还给受害者。被告至今仅归还33万5410新元(约118万7989令吉66仙)给受害者。
新加坡警方在接获报案后,2020年8月24日要求被告到警局接受调查。被告当时在录口供时,称卢卡斯是她的表弟。
警方隔月再与被告录口供时,要被告说清楚卢卡斯的底细。 被告便谎称卢卡斯是她来自槟城的表弟,对方曾在新加坡一间合法放贷公司当书记,但在2017年辞职。
被告在2021年1月11日才承认自己给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