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 身家丰厚的新加坡经理丧妻后在台湾觅食第二春,一心以为可迎来浪漫黄昏恋,没想到结婚两年,妻子有过半时间留在台湾,经理因妻子长期不在身边,最终提出离婚。
考虑到台湾妻子在这段短暂婚姻并未对家庭带入任何资产或有任何贡献,法官说:除了“伤心”,她真的没有带来什么,甚至还从经理丈夫那里要走了1万9300新元(约6万8405令吉28仙)的款项,最后指示丈夫给她5000新元(约1万7721令吉58仙)赡养费和她断得一干二净。
根据新加坡高庭离婚判词,58岁的新加坡男子任职经理,月入逾6万新元(约21万2658令吉91仙),他和亡故的妻子育有两个成年的孩子。
因想老来找伴,经理于2018年在台湾透过红娘公司认识了当地一个40岁的女子,两人一拍即合发展出一年的异地恋后,在经理的要求下,女子最终在2019年尾飞来新加坡和他结婚。
经理以为终于找到可互相扶持的长期伴侣,但没想却是一场短命婚姻,让他身心疲惫。
女方拥有服装设计文凭但拒绝工作,婚后也不肯做家务,2020年5月底返回台湾时答应几个月后就回来,但却食言。
经理在宣誓书中透露,他很希望并多次要求妻子回来,但她不仅不回来还要求他在台湾购买一栋豪宅给她。
为了劝她回来,经理曾在2020年10月两次汇款4300新元(约1万5240令吉56仙)和1万5000新元(约5万3164令吉73仙)给她。妻子最终在2021年3月才回来。
经理说,妻子回来后,并没有履行妻子的责任,除了不断要钱外,还对他诸多刁难。2021年5月份,妻子再次飞回台湾,之后再也没回来过。
因妻子长期不在身边,经理最后在2023年4月9日提出离婚申请。
妻子虽提出反对,但她一直没有针对为何提出反对提呈任何文件或宣誓书,也多次忽略法庭发出要她出庭或出席视讯聆讯的通知,法庭最终批准了经理的离婚申请。
离婚程序进入婚姻资产分配阶段时,妻子指经理丈夫在婚姻期间对她如一个免费的女佣和性奴,在婚姻中被丈夫和他的两个孩子欺负,不过她同样没有针对这一说法提出 任何证据,也拒绝出席任何形式的聆讯。 一直到了裁决之日,她虽出现也同意解除婚姻,但要求丈夫支付赡养费。
相关协商透过视讯会议进行到一半时,她又突然消失,之后又多次对法庭的通知不理不睬,一直到本月19日最后聆讯日,她仍失联,法官因此作出财产分配的裁决。
判词揭露,经理的总资产高达逾1040万新元(约3686万877令吉77仙),但他的这些资产都是他和台湾妻子结婚前就拥有的,当中大部分资产还是他和亡妻以及孩子联名拥有。
法官最终判经理支付5000新元,与台湾妻子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