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5日讯)台湾台中一名男子透过网路交友软体,认识就读其母校高一的未满16岁学妹,趁少女逛夜市在公园上厕所时,尾随性侵得逞,事后还载少女到西药房买避孕药。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事发于去年1月7日,蔡姓男子透过网路社群得知学妹正与女性友人逛夜市,于是传讯息给她,说要载她回家,双方约在夜市旁的公园碰面。
骑摩哆抵达的蔡男表示,只能载一人,不能载对方的朋友,打发友人先离去。不料蔡男竟尾随学妹进入厕所,性侵得逞。
少女于侦查与台中地院审理时供称,被蔡男性侵后,她担心怀孕并不断哭泣,蔡男不耐烦地说“买(避孕)药吃就好了,干嘛哭”,接著带她到西药房,让她在门口等,“我要他(蔡男)载我去买避孕药...,是他进去药局里买,我在药局外面走来走去。我要他快点载我回家,我回到家大约7点14分,我赶快吃药,他就回去了”。
事后少女还告诉友人,“我要疯了,他还内射”。
她的友人在法庭上证称,闺蜜传上述讯息后,她不放心打电话过去,感觉对方声音有哭腔,听得出来相当沮丧、痛苦。
不过蔡男却于审理时说,自己与女方是情侣,有发生性关系,两人你情我愿,没有违反她的意愿。
综合包括女性友人等证人作证,台中地院认为,这些证词都足以证明蔡男触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女强制性交罪”,但考量他年轻且无前科,判处徒刑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