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9日讯)台湾一名女子遭到男性友人性侵,事后验伤没发现私密处有撕裂伤,让她愤怒表示“对方比较小,我没有撕裂伤,我怎么办呢?”,案件经过上诉,于日前有了结果。
据台媒消息,上述事件发生于台中市,女子小花(化名)不久前与纪姓男友人约看午夜场电影,结束后已是凌晨时分。
当她要步行回临近的组屋处时,纪男假释善意要陪同,怎料到了家门口,后者不愿离去,还不顾她表明了要休息,执意要一同上楼“坐一坐、上个厕所”。
眼见拒绝不了,小花只好同意,没想到一开房门纪男就赖在床上不走,她因感到尴尬打算到厨房煮面,没想到却被拉扯到床上,虽然不断反抗,但仍难敌纪男身体压制、言语威胁,最终惨遭性侵。
小花事发后前往医院验伤,虽无撕裂伤,但深处却验出纪男的DNA。
纪男也抓住这点,辩称两人合意发生性行为,指小花身材高大,无法被压制,并称是小花后来认为他还与他人约会,出于报复心态才提告。
听言,小花当气炸表示:“我只能说,有时候对方比较小,我没有撕裂伤,我怎么办呢,里面就是有验到他的DNA,难道是我自己弄的吗?”
她也指出,遭受性侵期间就想要报警,只是反抗过程撞到头部,导致身体不适没有立即报警。
法院在勘验证据后发现,录音中记录到了纪男事后的道歉,以及报警后的乞求原谅电话。
台中地院审理后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处纪男3年10月有期徒刑。纪男不服判决多次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审理后仍驳回其上诉,案件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