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女子在网路上刊登虚假出租房间广告,一年欺骗逾80人超过6万7300新元(约23万8208令吉82仙),甚至在保释期间继续行骗,并且利用他人资料开设银行户头收取贼赃物,女子最终被判坐牢10个月8周。
被告黛希妮(30岁)面对欺诈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等9项控状,周一(2月5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下其中3项控状,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2年9月萌生歪念,要以假租房的方式行骗。她上网刊登广告,谎称在新加坡义顺4道的住家有房间出租,但她其实并无出租房间的打算。
从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被告以如出一辙的方式骗走43人共2万9405新元(约10万4079令吉20仙)。
调查显示,被告起初会要求租客将租金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但随著有租客意识到受骗而报案,被告的银行户头也被冻结。然而,被告并没有因此停手,她转而向女亲戚借了对方的银行户头来继续收租金。
亲戚的银行户头过后也被冻结,被告在未征求对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对方的个人资料开设多两个银行户头来收取赃物。
被告在2023年1月5日被警方逮捕,过后获得保释,但她在保释期间再犯案。
庭上透露,被告透过相同手法行骗,这次借用了母亲的银行户头,并在私底下开设了多两个银行户头用来收取赃物款。
加上先前的罪行,被告从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间一共欺骗了至少85名受害者,骗取的租金为6万7393新元(约238537令吉99仙)。被告于2023年8月16日再次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虽然作出7660新元(约2万7112令吉62仙)的赔偿,但这些钱都是骗取其他受害者得来的,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0个月8周。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称,被告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须照顾年迈母亲,且是因为经济困难才犯错,恳求法官轻判。
针对设下假租屋诈欺的犯罪行为,新加坡警方注意到近期持续出现的租屋骗局中,骗子会冒充房仲行骗,自2023年7月至今年1月,已有至少389人上当,损失至少240万新元(约849万4816令吉7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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