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5日讯)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一名厌世男子没有勇气轻生,竟因此躲在高楼层建筑物上向下丢东西,试图行人砸死、换取死刑,结果真的将一名无辜的女路人砸死。最终他“得偿所愿”,遭到法官判处死刑。
综合中媒报导,案发于去年6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发生一起高楼坠物砸死人案件,一名28岁娄姓女子在小吃街享用烧烤时,突然从高空掷下来的砖头击中额头,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抢救后无效身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是一名20馀岁周姓男子所为。
调查显示,周男因为无法自谋生计而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却没有勇气选择轻生,因此于去年6月间跑到一栋高楼层建筑物,向下投掷5公升的桶装水、3罐没有开封的可乐罐,试图将路人砸死。
报导指,在第一次投掷以后,他将2名行人砸伤,不过无人报警,于是他隔了一个星期后再度选中了一栋高楼建筑物,从32楼、33楼向下丢砖块,结果砸中了无辜的女死者。
他砸完砖块后下楼查看,发现砸死女子后,于是跑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被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周男于去年11月27日在长春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当庭供称曾“连续6天掷砖,希望通过砸死别人来寻死”。
根据法医精神鉴定,他在犯罪时无精神病,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称“被告自称曾想跳楼自尽,但又因畏缩而未能实施”,认为他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建议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吉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做出一审判决,法官认为周男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4万人民币(约2万6677令吉)。
对于审判结果,死者的姐姐表示,要感谢司法的公正,还给妹妹公平正义,不过妹妹的生命仍无法挽回,家人也因此深受打击,母亲因为妹妹的离世身体状况非常差,需要卧床,这样悲痛的事,本来就是不应该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