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男子用妻子名义开公司,找人投资合法放贷生意,从中诈骗超过250万新元(约881万令吉),今早被判坐牢88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穆拉力(53岁)面对60项欺骗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于2003年至2006年间,在一家放贷公司上班,因此了解公司运作,包括如何筹集资金做生意。
被告之后在2006年8月21日,以妻子的名义成立一家名叫“San Tee Credit”的合法放贷公司,妻子是公司老板,被告则是公司经理。
被告于2008年至2013年间,骗至少20名受害者出钱投资公司,总涉案金额达251万9700新元(约885万8790令吉)。有些受害者是通过亲友介绍而认识被告,有些是被告的朋友和同学。
被告向受害者谎称,投资满一年后,可连本带利赚取2.5%至3%的利润。不过调查显示,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间,没有进行任何交易,但公司继续缴交费用给放贷人注册局,以保留执照。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与受害者签订了投资合约,显示他预谋干案,而且当受害者质疑被告生意时,被告还会发律师信给受害者,称公司在重组规划,之后才有能力归还受害者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