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新加坡早前爆发轰动一时的“换妻”强奸案,主犯称出于他对妻子与家人的爱,不忍心让家人因他坐牢而失去依靠,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罚,但被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
这起惊人案件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之间,7名新加坡华裔男子涉嫌下药灌醉受害者,多次强奸或协助同伙强奸其中4人的伴侣。
涉案男子介于37岁至53岁,受害者则介于41岁至49岁。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不准公开可能泄露她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在“换妻”强暴案中扮演关键角色的42岁被告,去年5月在新加坡高庭认罪,被判坐牢29年和打鞭24下,是本案至今被判得最重的被告。
根据案情,包括被告在内的7名涉案男子在网路论坛上结识,互相分享与他人妻子上床,或目睹妻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幻想。他们交换彼此的性生活细节与影片,也提供安眠药,协助他人将伴侣迷晕。
2010年至2011年间的某一天,被告的妻子表示身体不适,他假借拿药给妻子,其实把安眠药交给她服用。接著,他把其中一个同党叫到家里,强奸昏迷中的妻子。 他也以相同手法,让另外4名同党先后上门强奸妻子,并且拍下过程。为了让被告有同样的经验,两名同党也与被告串谋,让被告强奸他们的妻子和前妻。
被告的其中5个同党已被判坐牢3年至22年不等,其中3人也被判处鞭刑。第七名涉案男子选择抗辩,他被判罪成,案件目前在判刑阶段。
被告所面对的控状最多,涉及教唆强奸与性侵等共17项。被告承认对妻子下药,先后让5名男子上门强奸她,并且以同样手段性侵两名同党的妻子与前妻。
被告认为刑罚过重,周三(1月17日)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案件由三司审理。
上诉案开庭后,被告先提出由母亲和姐姐为他所写的求情信。母亲在信中说,被告是一名孝顺的儿子和尽责的丈夫,平日省吃俭用就为了给妻子和孩子们更好的生活;如今儿子得吃牢饭,让她非常心疼,每晚以泪洗脸。
被告没有请代表律师,他为自己做上诉陈词时表示对于所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但法庭所判予的重刑,等于扼杀了他的生命,并形容“我的灵魂已死,只剩一副驱壳”。
被告声称,他这次上诉是出于对妻子、孩子和年长父母的爱,因为他不忍心看著家人在没有他的情况下继续生活。
他说,以自己入狱20年来计算,一家人等于失去了120万新元(约421万2437令吉98仙)的家庭收入。
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指出,考虑到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和本案多个加重刑罚的因素,现有的29年监禁与24下鞭刑已算轻,大法官劝被告好好正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而非尝试要求法庭对他从宽发落。
大法官向被告强调,法庭判刑有其原则必须遵循,考虑到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以及本案有多个加重刑罚的因素,判被告坐牢29年监禁与打鞭24下不算过重,大法官也认为这样的刑罚偏轻。
大法官表示,明白被告感到自责与深受打击,但他劝被告必须正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而不是试图要法庭为他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