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13年前和5名同伙进屋抢劫,男子潜逃多年后终落网,昨日被控上法庭后,遭还押协助调查。
被告是现年44岁的林金勇,被控一项结党抢劫的罪行,指他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4时许,连同另外5人,进入新加坡循环路第49座组屋的一个单位抢劫。
另外5人分别是王美汉、刘顺贵、何子伟、叶易凯和黄伟汉。
根据控状,他们抢走4170新元(约1万4568令吉25)的财物,包括两台手机、一本新加坡护照、5本银行簿、两个绿色钱包、200元现金以及约300新元(约1048令吉8)的外币等。
林金勇昨日被控,不得保释,将被还押两周协助调查,案展1月25日过堂。
在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下的结党打劫罪行,任何触犯者若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5年至20年,外加至少12下鞭刑。
据了解,被告干案后潜逃多年,他是在本月9日于兀兰关卡落网。
根据当年的报道,被告同党假冒环境局人员检查蚊子滋生情况,一到屋里便摇身变匪徒,用塑料扣带把屋里的一对小姐弟捆绑,抢走4170新元的财物。
警方当时接获报案后著手调查,在短短30小时内破案,逮捕3名年龄介于33至48岁的男子,并发现众人还涉及另外两起发生在德惠弯和百比林坡洋房的抢劫案。
这3起抢劫案的过程雷同,匪徒都以灭蚊为名,登堂入室后抢劫。
被告同党王美汉于2011年被判坐牢8年及打12鞭;刘顺贵则监4年鞭12下。
王美汉(当年36岁)被指在2010年8月至11月间,前后与他人串谋干下3起劫案。 他面对51项罪状,包括与人共谋欺骗、共谋拥有伪造文件、抢劫等。 控方当时以其中9项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列入考量。
当年38岁的刘顺贵,则面对3项抢劫控状。
根据当年报道,王美汉因欠债,与刘顺贵和何子伟决定去打抢,在何子伟建议下,于8月29日从被指当卜基的洪耀崇(当年42岁)身上抢走1000新元(约3493令吉59)及一串钥匙 。
一个月后,王美汉又与5名男子假冒新加坡环境局人员,检查武吉巴督一带百比林坡一间半独立式洋房是否滋生黑斑蚊,过后用刀威胁女屋主等人,把她们五花大绑,再洗劫洋房总值11万2700馀新元(约39万3727令吉16仙)财物。
最后,他于11月10日与同谋在循环路组屋,抢走总值4170新元财物。(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