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8日讯)台湾一名男大学生与友人到KTV饮酒,看见同场一名女子喝得烂醉,竟把人“捡尸”带回其住处性侵,女子翌日清醒发现与男生全裸躺在同张床上吓坏,立刻报警。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案发于去年5月,就读大学三年级的20岁罗姓男子某日凌晨,与友人及受害者到北市星聚点包厢内唱歌喝酒。
不料他在期间看见女子喝的烂醉,竟然起了色心,于同日清晨6时许带著女方乘坐德士一起回到自己住处,性侵得逞。
女子早上9点多清醒后,发现自己与罗男一丝不挂躺在同张床上,吓坏之下验伤报警处理。
检方根据罗男自白,及其住处巷道内的监视器录影画面、性侵害事件验伤诊断书及2人IG对话纪录等,依法将他起诉。
法院开庭时,罗男均坦承犯行积极寻求女方谅解,女子接受他的诚心道歉且不要赔偿,并向法官表示愿意原谅他。
合议庭审酌,2人是初识朋友,罗男却利用女子喝醉酒熟睡,不能抗拒而侵犯,导致她身心受创,且破坏社会善良风气,甚属不该。
惟念其犯后终能坦承犯行,也获女子谅解,态度尚可,兼衡其就读大学三年级、家中有父亲等状况,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2年。
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向公库支付5万元新台币(约7508令吉),向指定机关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另于缓刑期间内每年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