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一名新加坡男子误以为自己涉及群殴事件遭警方通缉,潜逃马来西亚13年,他后来为了回新探亲,在黑市购买马来西亚假身分证并取得护照,数次使用假护照出入境新加坡,上述行径最终揭穿,被判入狱20周。
被告陆英良(58岁)共面对9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周五(29日)承认其中5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因发现被告持有多重身份,在2022年6月28日对他展开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后,于2023年6月27日逮捕被告。
调查揭露,被告一直以为自己涉及群殴事件被警方通缉,在1991年使用新加坡护照前往马来西亚,没再返回新加坡。他当时使用的护照也在同年2月27日过期。
2000年至2004年期间,被告透过一名马来西亚朋友,花了1万至2万令吉购得一张假的马来西亚身分证,上方的名字为“刘建裕”。
被告取得假身分证后,因为想回新探望家人和年迈的母亲,从黑市取得一本印有自己照片的马来西亚护照。被告于2006年再度以“刘建裕”的名字,取得另一本马来西亚护照,并在2008年1月4日和2009年4月25日两度入境新加坡,并顺利获得30天探访许可。
控方指出,被告在2004至2009年期间,曾在长达约五年的时间里,多次使用马来西亚护照出入境。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8年1月4日抵达新加坡樟宜机场时,因为担心“通缉犯”的身分被发现,于是以马来西亚护照入境新加坡。
2008年10月21日,他以马来西亚护照从樟宜机场出境,并于2009年4月25日再度以同样手法从樟宜机场入境。
被告在抵达樟宜机场时未出示新加坡护照,获得30天的探访许可证。副警察总监依扎表示,新加坡移民局官员因不知道被告出示的马来西亚护照资料与本人不符,因此允许他离境。
他指出,尽管被告是新加坡公民,但因选择使用马来西亚护照以规避新加坡边境管制,控方考虑到被告其实并未被通缉,也并非弃保潜逃,要求法庭判被告监禁20至22周。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不同意辩方律师要求判处16周监禁的看法,并强调在量刑上强调能对被告起到的威慑作用。
“该问题涉及国家安全,因为这关乎新加坡维持边境治安的能力。”
根据新加坡法律,提供虚假文件可被判处两年以下监禁、罚款不超过6000新元(约2万875令吉29)或两者兼施。
为获探访证提供虚假陈述,可被判监禁最长12个月、罚款4000新元(约1万3916令吉86)或两者兼施;入境前未出示新加坡护照,可被判监禁最长6个月,罚款1000新元(约3479令吉22)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移民局针对此案发声明表示,当局会定期审查并加强移民程序和系统的稳定性。自2020年7月起,新加坡海陆空关卡旅客大厅的柜台和自动通道,都设有扫描虹膜和脸部特征的仪器。
发言人说,同时使用虹膜和脸部特征识别,再加上指纹识别作为第二个生物特征识别的方式,将更好地认证旅客身份,并进一步加强当局保护边境的能力。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