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8日讯)香港3名激进活动分子因在大规模抗议活动后,计划在法院和其他公共设施设置炸弹,周四在高等法院被判坐牢2年半至6年。
路透社报导,20岁的何裕泓、21岁的郭文希及23岁的张昊扬,承认与2021年策划使用炸弹袭击公共设施的案件有关。根据《港区国安法》,3名被告均被控“串谋实施恐怖主义”罪名。
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在判决时表示,亲民主抗议活动造成的“敌对社会氛围”很容易影响人们的道德判断,并可能使原本品格良好的人变成激进分子。
据悉,郭文希是香港革命组织“光城者”的成员。3名被告被控计划在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制造简易爆炸装置并将其放置在公众场所,包括政府办公室、隧道、警察宿舍、铁道以及法院大楼。3名被告在制造或使用任何装置之前已被逮捕。
何裕泓是计划主谋,招募成员执行计划,因考虑被告曾向警方提供协助,减刑后被判坐牢6年。张昊扬因为计划提供资金,被判坐牢6年,郭文希则判坐牢2年半。
何裕泓承认恐怖主义指控,张昊扬和郭文希则承认了“共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爆炸”罪名。
5月已有4人被判刑
此前,参与该计划的其他4人于今年5月已被判刑,其中一名21岁的青少年因该计划租用公寓,被判入狱5年8个月。其他3人则被送往教导所。
北京于2020年对香港实施国家安全法,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勾结外国势力等行为,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自《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已有超过280人被逮捕,包括反对派政治人物、活动人士、律师和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