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2日讯)中国上海一名25岁女子因留学经费等问题,要求分割与父母共有的房屋,以获得折价款,因遭其拒绝故告至法院。不过因证据不足,加上田姓夫妻帮女儿还债后,已无力支付折价款,法院驳回女子的控告。
澎湃新闻报导,上海宝山法院周三(20日)审结一起共有案例。一名25岁田姓女子是家中独生女,她的祖父母在老宅动迁后,获得了位于宝山区的一栋房子。
在她16岁时,房屋变更登记为“田姓夫妻及田女三人”共同拥有。祖父过世后,房子由祖母一个人居住至今。
田父田母于2021年7月和女儿签署了一份《协议》,待祖母离世后,父母会将该房屋出售,而田女将会分得相应房款。
而田女一直想要出国留学,是她多年梦想,但父母不肯提供资金协助,于是她只好提出将该房屋共有部分出售,或由其出资购买自己的那部分,为此提供她留学的资金,但父母坚决不同意。
她为此和父母发生争执,并离家在外租房生活,僵持不下后,她以急需资金留学、生活等为由,将父母告至上海宝山法院,请求分割该房屋,并要求父母应买下她共有的部分房屋,支付她共有房屋价值三分之一的金额。
对此,田父田母表示,这几年来帮女儿偿还大大小小的债务,共计金额约50万元人民币(约32万4017令吉),早已无力支付女儿该房屋的折价款,“自三人取得房屋产权起至今,家庭关系没有变化,没有丧失共有基础,也没有需要分割的重大理由。”
夫妻补充,有积极地为女儿联系留学学校,但她因不满意学校排名等问题拒绝。
目前夫妻也无力支付取得房屋后的折价款,因此不同意女儿的要求。
最终法院审理,本案房屋目前不存在分割的约定或法定情形,且房屋原产权人祖母仍实际居住在内,驳回了原告田女全部请求。一审判决后,田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