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一名新加坡男子在泰国加入非法组织,月薪1000新元(约3495令吉75仙),工作是远距放款给新加坡人,后来升职为“阿窿”获得3万新元(约10万4872令吉45仙)的创业基金,除了月薪还可分得集团30%盈利,2018年回返新加坡过年落网被控,搭渔船潜逃,直至今年初自首,被判坐牢2年7个月以及罚款6万新元(约20万9744令吉91仙)。
被告赖翔龙(34岁)共面对10项抵触放贷人法令和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4项,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2017年2月在曼谷认识了一位名叫艾维斯的大耳窿,一个月后便加入对方在泰国的非法放贷业务,担任其助理。
被告当时每月基本工资有1000新元,“公司”提供他免费住宿和伙食。被告也拿到一台笔记型电脑,里面存有大量新加坡手机号码的资料库,他当时主要工作是协助艾维斯打电话和招募潜在藉款人。
他之后又获得一份有1000多个联络电话的新名单。每当有人想藉钱时,他就让对方找艾维斯详谈。
同年7月,被告从助理升职成阿窿,公司还给了他3万新元作为他的放贷本金,同时他也继续领著1000新元的月薪。
3个月后,被告成功赚回本金,此后被告可分成,开始从集团中获得额外30%的利润。
案情揭露,作为贷款条件的一部分,借款人必须每周偿还钱,贷款利息以本金的20%至30%计算,直到还完本金为止,若借款人无法按周还款,就会利滚利,导致债务加倍。
借款人同意条件后,就必须向被告提供身分证照片和家属联络电话等资料。贷款核准后,被告会将借款人的银行帐户资料转交给艾维斯,由对方转帐。
每当遇到还款困难、难以处理的欠债人时,被告就会打电话骚扰对方的雇主和家人等。若对方仍拒绝还款,艾维斯则会派人骚扰他们在新加坡的家人。
被告是2018年回新过年落网被控,但之后搭渔船潜逃到马来西亚,再骑摩哆到泰南,又坐了22个小时的巴士到曼谷会女友,但今年初与女友分手后,因寂寞难耐又思念母亲,向泰警自首。
2018年2月13日,被告返回新加坡庆祝农历新年,在樟宜机场被逮捕。当时,他在新加坡约有30名欠债人,落网两天后被控上庭。他事后以3万新元获准保释,原定同年3月20日出庭,岂料却弃保潜逃。
调查揭露,被告当时在没有护照的情况下,在新加坡游艇俱乐部和一名不知名的男子会面,接著登上一艘渔船逃往马来西亚,然后乘坐10多个小时的火车往马来西亚北部,再一路骑摩哆逃到泰南,最后坐了22小时的巴士才抵达曼谷和女友会面。
时隔5年后,两人在今年2月分手,被告因寂寞和思念母亲,今年4月24日向泰国当局自首,隔天便被遣返新加坡。
被告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称,被告当时面对经济困难才犯下了这些罪行,如今非常懊悔,恳请法官轻判。
被告被判坐牢2年7个月以及罚款6万新元,由于他无法偿还罚金,将以额外坐牢12周代替。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