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新加坡航空前助理经理被控与室内设计师共谋,帮助一家室内设计公司标得新航培训中心和总部的装修项目,借此收取逾47万新元(约164万2071令吉78仙)“佣金”,把这笔钱花在个人开销包括婚礼花费和购买股票。
被告刘俊杰(36岁)共面对3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三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的控状。
被告周二(11月28日)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10个月。
刘俊杰在案发时是新航的物业(发展)助理经理,在新航工作约六、七年。他主要负责管理新航临时翻新项目,包括进行招标,面试承包商并提供建议。与承包商签约后,他也须确保工程能准时完成。
控状显示,刘俊杰与室内设计师张家豪(38岁)在2019年6月至12月的半年间,收下Lin ID Group经理洪国龙(51岁)约47万4526新元(约165万7884令吉58仙)的贿赂,作为两人帮助后者标得新航工程的酬劳。这些装修项目包括新航培训中心的课室、食堂及新航总部的客户体验部门多用途设计实验室。
根据案情,被告与张家豪2018年一同回营受训,被告在此期间正为装修工程寻找承包商,后者答应帮忙。
被告也让张家豪在寻找承包商时,透露他在新航有联络人可协助承包商得标,但承包商得支付佣金。张家豪同意被告的提议,两人决定事成后平分佣金。
后来,张家豪透过朋友找上洪国龙,向对方介绍新航的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为了帮助洪国龙得标,被告会透露专案的预算和预期的时间表等机密资料,张家豪则充当中间人把资料发给洪国龙。
被告也透过张家豪让洪国龙把报价单调高10万新元(约34万9376令吉97仙),洪国龙最终顺利取得约216万新元(约754万6542令吉64仙)的合约,其中约154万新元(约538万405令吉40仙)为建筑费。洪国龙之后把报价单上调的10万新元和建筑费总额的5%,即约17万7061新元(约61万8610令吉36仙)支付给两人。
两人过后也以类似方式,让洪国龙以低于新航原有供应商的报价,取得一份为训练中心供应家具的合约。这份合约价值约19万新元(约66万3816令吉25仙),两人此次收贿3万474新元(约10万6469令吉14仙)。
刘俊杰把这笔钱花在个人开销如房租和婚礼花费等,也把其中10万新元用来买股票。当他接受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调查时,还请妻子把股票转到她的银行户头中,若自己被定罪,妻子仍有一笔钱。
当局在调查这些股票后进行清算,起获共约10万3767新元(约36万2538令吉)的贿款。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已感到后悔并尽早认罪,涉案款项已被当局起获,他也同意让这笔钱被没收,恳求法官轻判。
张家豪早前已被判坐牢8个月和缴交罚金。洪国龙的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