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 25岁纹身师非法在家中饲养5条蛇、3只狼蛛、两只鳄龟、一只鳖,以及一只中国大鲵,其中一条蛇还是濒危物种眼镜蛇,其中10只野生动物从马来西亚非法带入新加坡,纹身师认罪后被判7天短期拘留。
被告陈子明(译)面对12项控状,包括9项抵触野生动物法令和3项抵触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周四(11月23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两项控状,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执法人员接获民众通报,2020年11月3日展开行动,从被告家中起获共12只野生动物和19只浸泡在酒里的野生动物标本。
12只野生动物中,包括濒危物种的一条孟加拉眼镜蛇、一条球蟒,以及一条中国大鲵(俗称娃娃鱼)。
调查显示,被告非法饲养这些野生动物超过6个月,其中一只狼蛛已经养了11年。
其中10只野生动物从马来西亚非法带入,另外一只鳖在新加坡一家水族店购得,一条红树林蝮蛇(Shore Pit Viper)则是被告在双溪布洛湿地保护区的停车场捕获。
执法人员之后把12只野生动物交由万态保育集团照顾。
根据该集团的报告,由于新加坡没有红树林蝮蛇和孟加拉眼镜蛇的抗蛇毒血清,当局出于安全考量,会把它们人道毁灭。
在新加坡,任何人有意饲养野生动物,都须先获得新加坡国家公园局的批准。被告没有获得批准,因此触犯了野生动物法令。
若抵触野生动物法令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新元(约3万4948令吉52仙)或监禁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至于抵触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可被判每个品种罚款不超过5万新元(约17万4742令吉61仙),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新元(约174万7426令吉13仙),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