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男教师把课外活动教室充当私人“炮房”,4年内非礼13名男中学生,指示学生不要告诉任何人,要求他们把“教室发生的事留在教室”,直至一名学生将同学的遭遇告诉母亲,才揭发男教师的罪行,法官判被告坐牢3年半、鞭笞8下和罚款2500新元(约8700令吉40仙)。
40岁的被告案发时是新加坡一所中学的教育协作人员,除了教英文和文学外,还负责一项课外活动。
被告面对非礼、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防止骚扰法令等29项控状,周一(11月20日)承认其中6项控状,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下令不得报道任何可泄漏受害者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调查显示,2015年底至2018年,被告共非礼13名学生,罪行多数发生在课外活动教室。
2018年10月,一名男学生告诉母亲,亲眼目睹被告抚摸和亲吻他的同学,母亲随之报警。
据学生了解,教室主要开放给课外活动执委会、值日生和参加比赛的学生使用,但其他学生也可使用。
由于教室设有冷气,有些学生会在里面做功课,被告也把该教室当作他的私人办公室。被告会将教室的窗帘拉上,并指示学生要把“教室发生的事留在教室”。
被告在教室内非礼学生,并意图将他的不当行为正常化,让学生认为教师只是在玩闹或是在表达兄弟之间的爱。
庭上揭露,除了在教室犯罪,被告也曾于2015年在一个课外过夜活动上,在度假屋对一名学生伸出狼爪。深夜时分,一名学生感觉到有人摸他下体而惊醒,并发现非礼者紧贴著他的身后。由于害怕,受害者不敢出声,而是继续装睡。对方非礼近15分钟才停手,受害者确定对方入睡后才敢转头,发现到非礼他的是被告。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干案,将罪行局限于教室内,并提醒学生不要把在教室发生的事说出去。
控方表示,被告滥用学生的信任,导致受害者至今仍身心受创,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44个月和打鞭8下。
考虑到被告的身分和给受害者留下长期的创伤等因素,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3年半、打鞭8下和罚款2500新元。
另一方面,新加坡教育部先前回复媒体询问时透露,被告自2018年11月起就没有在任何学校教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