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9日讯)台湾一名国中吉他社的35岁指导老师诱拐13岁女学生,在家里发生关系高达27次,起初少女拒绝,老师却说“国外的女生都这样”,少女才半推半就答应,直到少女父亲发现不对劲才揭发此事。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指出,事源于2019年5月,吉他社35岁指导老师骑摩哆载13岁少女去他的家,并在家中发生性行为。
少女称,起初自己并不愿意,但老师告诉她“国外的女生都在这个时间发生性行为,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才信以为真并答应,那也是她的第一次,到同年11月前两人大概发生过27次关系。
少女父亲在12月期间发现女儿的异样,因此查看平板,竟惊见女儿与老师的亲密对话,才得知女儿偷偷谈起师生恋。
父亲证称,早在暑假时就有感觉女儿情绪怪异,还经常要求载她去找老师,由于担心2人在交往,他特地与该老师对质,当时他坚称自己是老师,不会让小孩发生这种事,因此少女父亲相信他。
没想到在查看平板时却看到不堪的内容,父亲找女儿详谈,讲明这是违法的事情,女儿才爆哭坦承他们早已多次发生关系,令他愤怒之下将老师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时,老师辩称的确有带少女到住处,但彼此只是普通朋友,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不过,根据少女父亲提出的录音档中,老师听到对方指责劝使少女发生性行为一事时,立即表示是自己的问题,未显露出不明所以的反应。
他坦承虽然知道少女才13岁,但看到她表现的成熟模样,使他“不小心忘记她原本的生活”,才会做出这种事。
他更强调自己愿意负起法律责任,只希望不要告诉年事已高的家人。
一、二审法官认为,老师仅在少女父亲面前坦承犯行,但在侦讯、审理期间均矢口否认,难认有任何悔意,考量他未施以强暴、胁迫等方式,依妨害性自主等27罪各处3年6月,合并处5年4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