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一名何姓女子月前到一间家具行担任经理,但两个月后就离职。她控诉公司积欠她工资,工作两个月反要倒贴公司400人民币(约259令吉)。但公司方回应,称何女“一个月内有26天迟到”,觉得她不能胜任所以才扣减她的工资。
根据内蒙古晨报报导,何姓女子表示,她原先在黑龙江的“双叶家具”工作了十几年,月前公司在通辽河西分店的店长邀请她去通辽工作,谈好一个月底薪1万人民币(约6456令吉)外加提成,并帮她支付当地租房的费用。
何女8月前往通辽河西分店上班,担任经理职位,“工作了两个月后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于是她在10月底离职。
她指控,公司本应给她两个月又7天的工资,总共2万3880人民币(约1万5416令吉),但公司却把底薪砍到3000人民币(约1937令吉),还跟她讨要房租共6400人民币(约4067令吉),也就是每月房租为1600人民币(约1033令吉),押一付三共6400人民币(约4067令吉),这样两个月下来她只拿到6000人民币(约3873令吉)工资,还必须倒贴400人民币(约259令吉)给公司。
对此,双叶家具通辽河西店的孟姓经理回应称,何女担任经理职位,每天早上不但没给员工开早会,没有履行好工作职责,还频繁迟到,根据考勤统计显示,她30天内有26天迟到。他表示多次与何女沟通无果后,觉得她无法胜任,因此只能按照业务员的底薪3000人民币(约1937令吉)来给工资。
但何女否认自己有迟到26天,她说,当时负责人告诉她只需每天9时前打卡上班就行,她从未迟到。不过,孟姓经理则声称,9时上班时间只适用于第一天,怕她路不熟,之后就按照正常时间到班,“我还将工作例行表发给了她,8时40是要开早会的”。
何女则说,当时被告知工作例行表只是用于“参考”,没要求她执行,而且例行表的安排也不切实际,“因为我还要去顾客家测量回访或者去跑业务”。
至于房租是否说好由公司负担,孟姓经理说,本来只要帮何女租一间月租四、五百人民币(约259-323令吉)的公寓,但何女却以父母可能会来为由,要求要住大一点的房子,于是帮她找了一个月租金600人民币(约388令吉)的房子。
何女表示,她目前正在准备相关资料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等待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