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5日讯)台湾一名结了婚的女模接到工作,到汽车旅馆进行大尺度外拍,不料却遭到摄影师性侵,导致她因觉得“身体好脏”多次寻短,最终在家悬梁身亡。摄影师依强制性交罪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重判12年徒刑。
综合台媒报导,事源于2021年11月,判决书指出,摄影师刘姓男子透过网友认识30岁的人妻女模,约到新北市一家旅馆外拍。
当时行走不便的女模到旅馆接受刘男指导拍摄后,竟先被半强迫只穿内衣拍清凉照,之后更被要求脱下内衣裤拍裸照,还被刘男不时以“展示身材给我看”来诱导,最终遭性侵得逞。
女模事后报警并证称虽然自行脱掉外衣拍内衣照,但被要求拍裸照时她已明显表达不愿意,却被刘男强行上前脱掉胸罩,因为被碰触心生害怕,在不想再被碰触的情况下,只好听从脱下内裤。
她因当时脚受伤无法逃跑,“已经害怕到不知道如何反应”。
女模丈夫出庭控诉,妻子事发后精神上出现负面想法、情绪困扰及失眠等问题,虽去身心精神科就诊,但始终没好转,曾写下“每天都觉得濒临崩溃”、“会做噩梦,会醒不过来”、“好痛苦,我要逃避这个世界,对不起”等语,最终走上绝路。
女模最后一次轻生,丈夫更在现场柜子里发现她留下的纸条,写著“我的身体好恶心,看到就想吐”、“我要逃避这个世界,对不起”。
医院就诊纪录上也记载,女模先精神状况经过治疗后有所进,但在性侵事件发生后便无法工作,时常感到恶心、呕吐、哭泣,也会自我伤害等。
刘男矢口否认强制性交致人自杀罪行,辩称只是拍摄过程中“无意碰到”女模的手,还说整个过程中女模都没有反抗。
惟合议庭综合病历、遗书等事证,判断女子痛苦来源是源于案发后对身体感到恶心,因此认定与遭性侵具因果关系,依强制性交罪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重判刘男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