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车行老板拿6名顾客买二手车的头期款到中国投资葡萄酒,导致车子遭金融公司充公。 他失信总额超过26万新元(约90万6765令吉2仙),被判坐牢14个月。
现年75岁的被告王桑庆(音译)今早承认一项失信罪,他所面对的另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揭露,2015年9月,6名受害人陆续报案,指向Prince Auto车行买了二手车,车子却“不见”,随后才发现是被金融公司充公了。
调查发现,2015年4月8日到8月4日之间,6名受害者共付了26万3921新元(约92万439令吉73仙)给被告,作为购买二手车的首期 不过,被告却没有拿钱去缴付车贷,因此金融公司才会充公车子。
原来,被告于2014年10月得知一个投资葡萄酒的机会,截至2015年2月已经付出28万新元(约97万6516令吉17仙)的投资。被告将顾客部分的头期款投入葡萄酒投资。
2015年8月31日,被告离开新加坡,没有替顾客付车贷并处理拥车转让的手续,导致6辆车被金融公司充公。
被告没有接听受害者的来电,他们随之报警。
被告于同年10月26日回返新加坡,随后遭警方逮捕。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赔偿。
根据案情, 被告于1983年就已宣告破产,后来和一名男子叶耀荣(音译) 达成协议, 以他的名义注册独资企业Prince Auto车行。
两人的协议中,被告负责车行的生意运作,叶耀荣负责行政工作,月薪为2000新元(约6975令吉12仙),每卖出一辆车才会获得佣金。公司于2008年起成立,可当时被告仍是个破产人士。
事发后被告跑到中国,律师解释被告并非潜逃,只是货物被没收,才跑去当地了解状况。
被告的代表律师黄宏胜为他求情时说,被告原本是个很出色的汽车销售员,月薪一度达2万新元(约6万9751令吉16仙)。后来,因为遇上债务问题,也惹上官司,才会导致他破产。
黄宏胜解释,被告当时也在中国经营进口酒饮的生意,已和合伙人成功出口酒饮到中国两次,利润也很高。被告过后利用车行顾客付的钱去进一步投资中国的生意,岂料却被告知货品在中国关口被充公,情急之下才飞去中国了解情况。
黄宏胜说,这也就是被告出境的原因,而非逃避罪责,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一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