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 新加坡历来最大宗洗钱案的10名被告关系错综复杂,案件核心相信是一个设在菲律宾、从中国赌客身上牟利的远程赌博集团,其中多名被告据称与该集团有关。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尽管最早在2015年就被中国当局通缉,但此案10名被告从2019年起设法搬到新加坡。他们透过经营空壳公司,将非法赌博所得用于购买豪宅、珠宝、名酒等贵重财物,另有一些赃物被藏在保险箱中。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本案3名被告王德海、苏剑锋和苏文强,以及王德海的堂表亲王火强,均涉嫌湖南省桂阳县公安局侦办的一起网络赌博案,被中国公安部通缉。
34岁塞浦路斯籍被告王德海面对两项控状,一项指他持有229万9950新元(约803万7430令吉16仙),全额或部分款项是非法线上赌博的赃物款。
另一项指他在2019年11月,透过在菲律宾为中国用户提供网路赌博服务,并利用从中非法所得的2300万新元(约8037万6048令吉95仙),购买巴德申山公寓11楼的一个单位。
王德海在宣誓书中主动交代自己曾在2012年到2016年在菲律宾参与网路赌博案。他说,在菲律宾经营网路赌博网并不犯法,他在中国虽然面对法律的制裁,但顶多也只是高额罚款而且是缓刑。
控方反驳说,没有证据显示,王德海为菲律宾的网路赌博网申请了经营执照。
控方也指,王德海先负责客户服务,与赌客打交道,后来成为推广员,在热门网站上发布网路赌博广告。据称,他的报酬是现金或银行转帐。
自2017年以来,王德海一直因非法网路赌博案件而被中国当局通缉。
35岁瓦努阿图籍被告苏剑峰,在新加坡面临4项非法远程赌博犯罪所得的指控,他和妻子目前已被起获和冻结总值至少2亿3100万新元(约8亿726万6908令吉83仙)的资产
宣誓书称,苏剑峰参与在菲律宾经营的远程博彩业务。控方指他的报酬是现金,有证据显示苏剑峰使用伪造文件来开设银行帐户,并掩盖资金来源。
庭上揭露,苏剑锋自2017年起因非法网路赌博活动被中国当局通缉,控方称苏剑锋对此知情。
网路上发布的通缉令称,江苏、辽宁、云南和山东等地警方高度怀疑苏剑锋参与跨境网路赌博案件,正在潜逃。
42岁土耳其籍被告王水明和妻子目前已被起获和冻结总值至少2亿4000万新元(约8亿3870万6597令吉76仙)的资产。
根据《鲁中网》报道,中国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去年5月发布通告,公布从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网络赌博平台研发和维护工作的9名海外逃犯身份,其中就包括来自福建省厦门市的王水明。
王水明与亲兄弟王水挺都与恒博包网集团案有关。该集团从事赌博网站、应用程式、网路赌博平台研发和维护工作,提供、出租给他人或自营开设赌场,以获取巨额利益。
包括王水挺在内,和王水明有关联的3人也被新加坡警方通缉,他们名下共有总值超过4亿新元(约13亿9784万4329令吉60仙)的资产被冻结。另外两人分别是一个代号X的男子以及王水挺的一个亲戚。
调查官表示,因为案件敏感,不方便透露另外两人姓名。
记录显示,代号X的男子和王水挺都是中国的通缉犯,王水明的这个亲戚则曾在中国因涉及网路非法赌博案被判罪。
王水明的辩护律师9月对控状进行抗辩对此说法时提出不同的看法。
律师称,王水明今年2月中还亲自走进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申请放弃中国国籍。
“如果他是个通缉犯,理应当场被捕,但事实上,他没有被捕。”
律师也说,控方指王水明在中国是因为涉及非法网路赌博案而被通缉,但他在新加坡面对的控状却是伪造文件和洗黑钱,而不是非法网路赌博相关的。
31岁的中国籍被告王宝森和妻子目前已被起获和冻结总值1851万6000新元(约6470万6214令吉2仙)的资产。
他面对两项控状,其中一项指他拥有超过11万2000新元(约391396令吉41仙)的现款,这笔钱的全部或部分款项是他非法参与网络赌博的犯罪所得。另一项控状则指他利用非法远端赌博的钱,购买一辆丰田Alphard Hybrid Elegance轿车。
根据搜狐网报道,王宝森于2014年初加入中国福建安溪同乡王斌刚的团伙,为其在菲律宾经营的赌博网站“鸿利国际”工作。
据说,他主要负责网站的财务工作,每月领取一万人民币(约6533令吉78仙)的底薪,如果网站有盈利,还可获得奖金分红。
报告指出,该网站在2015年短短3个月,在帐面上流动资金就高达22亿人民币(约14亿3743万1535令吉54仙)。
该网站被中国公安查处后,王斌刚最终在2015年被判3年有期徒刑和罚款300万人民币(约196万133令吉91仙)。王宝森在这起案件中虽然被查,但没有判决详情。
寻于情侣的张瑞金和林宝英,除了拥有被冻结的逾3亿新元(约10亿4838万3247令吉20仙)新加坡资产外,两人在海外还拥有超过7174万新元(约2亿5070万7047令吉79仙)的资产,两人总资产合计超过3亿7000万新元(约12亿9300万6004令吉88仙)。
控方指出,44岁中国籍张瑞金以“投资官”的名堂开设“空壳财务公司”,但实质上只负责管理自身财务。他拥有的海外资产包括一家菲律宾房地产开发公司价值约3726万新元(约1亿3021万1104令吉)的股份。
张瑞金与一名被称为“X”嫌犯有关联,后者被新加坡警方通缉。新加坡警察部队正在向海外执法机构寻求有关“X”所在地和活动的信息,并没收或冻结了他价值1亿2700万新元(约4亿4381万5574令吉65仙)的财产。
另一方面,控方称43岁中国籍被告林宝英在新加坡所谓的生意只是“幌子”,没有实际运作,其中一间公司Eagle 77是设立来协助她购买新加坡的房产,而另一家餐饮公司“半天妖”则没有任何运作迹象。
庭上也揭露,涉案资产最多的王水明、张瑞金、林宝英,与另外两名被告苏海金、苏宝林之间有密切关系。
33岁柬埔寨籍男子陈清远,目前已被起获及冻结总值至少1322万新元(约4619万8755令吉9仙)的资产。
中国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2019年2月公布悬赏通缉115名涉及各类案件的在逃嫌犯,包括涉及诈骗案的陈清远。
由于陈清远相关的宣誓书尚未公开,因此不排除他可能涉及其他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