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犯罪集团利用公式计算百家乐的发牌,短短8天从金沙赌场赢走43万3730新元(约149万3570令吉35仙),两名马来西亚男子与4名台湾人因共谋遭逮捕。
其中一名马来西亚被告陈建毅(35岁)面对11项抵触赌场管制法令的控状,周二(10月3日)在庭上承认其中4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这是新加坡首起在赌场管制法令第171(1)节条文下被控的案件。该节条文规定,任何人在赌场赌博时,不得使用任何仪器让自己或他人计算或记录发牌。
被告参与的犯罪集团成员还包括马来西亚人蔡喜强(45岁),以及来自台湾的洪俊豪(27岁)、周语伦(26岁)、王宇(22岁)和洪妤雯(24岁)。
案情显示,被告与洪妤雯于2022年8月在菲律宾赌场认识。同年10月,被告与洪妤雯和王宇约好在新加坡见面,一起到金沙赌场观察百家乐的玩法。
同年11月,他们又相约在菲律宾赌场,讨论如何在百家乐中赢钱。这次,被告因为友人蔡喜强缺钱用,便带著他同行。
他们透过洪妤雯认识一名叫“凯文”的男子,凯文发明一个公式用来计算百家乐的发牌,让他们更可能赢钱。
操作者须背下由英文字母组成的程式码,分别代表不同的花色和牌面,在Excel中输入程式码后,公式会计算并产生结果。
被告与蔡喜强决定加入这项阴谋,洪妤雯也同意让两人取得赢得金额的20%。
2022年12月,被告与蔡喜强、洪妤雯、王宇、洪俊豪和周语伦到新加坡来执行诡计,每人都有须负责的“角色”,这些角色是“枪手”、“巫师”、“坦克”和“辅助”。
“枪手”须在饭店客房内将收到的资讯输入电脑,得到结果后通知“巫师”如何下注。 后者戴著蓝牙耳机负责传递观察到的讯息如发牌顺序等,再把预测结果告知“辅助”和“坦克”。
“巫师”和“辅助”一般只会下小注,“巫师”通过下注的筹码数额和位置来暗示“坦克”,后者则负责下重注。 成员会轮流扮演不同角色,被告主要负责担任“枪手”和“坦克”。
执行前,两名身份不详的人会为团伙提供60万新元(约206万6129令吉18仙)“资金”,被告也从自己的户头提出10万新元(344354.86)兑换成筹码,若团伙赢钱,他可按比例得到分成。 每位成员的手上起初都有10万新元筹码。
2022年12月16日至23日期间,扣除输掉的约23万1332新元(约79万6602令吉99仙),团伙从百家乐赢得43万3730新元。
赌场职员后来察觉异样,洪俊豪在12月24日独自到赌场时被捕。警方也从他们的饭店客房搜出约79万730新元(约272万2917令吉21仙)的筹码。
其他5人在联络不上洪俊豪后怀疑他被逮捕,随即在隔日凌晨开车到马来西亚。2023年2月3日,被告在马来西亚机场被警方逮捕,两天后引渡回新。
控方指出,这起案件至少有6人涉案,他们的计画周详、复杂且难以被发现。 在洪俊豪被捕后,包括被告在内的其他嫌犯还立刻逃离新加坡。
主控官说,本案作为首起在赌场管制法令第171(1)节条文下被控的案件,刑罚必须足以遏制潜在犯罪团伙到新加坡干案,请求法官判被告入狱42个月至48个月。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刑罚,案展11月22日判决。
根据新加坡赌场管制法令第171(1)节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15万新元(约51万6532令吉30),或监禁最长7年,或两者兼施。 团伙犯案则可被判罚款高达30万新元(约103万3064令吉59仙)。
蔡喜强和洪俊豪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