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18日讯)美国消费者对咖啡连锁品牌星巴克(Starbucks)提出集体诉讼,指控星巴克多款星沁爽(Refresher)水果饮品中没有关键成份“水果”,联邦法院今天已受理这项诉讼。
《路透社》报导,星巴克先前曾诉请法院不要受理此次集体诉讼11项索赔中的9项,但遭美国曼哈顿地区法官克洛南(John Cronan)驳回,并称“多数理性的消费者”都预期他们的饮品里含有品名提到的水果。
消费者抱怨星巴克的“芒果火龙果”、“芒果火龙果柠檬”、“凤梨百香果”、“凤梨百香果柠檬”、“草莓巴西莓”和“草莓巴西莓柠檬”等6款星沁爽饮品中,没有添加广告中标榜的芒果、百香果或巴西莓。
此案原告纽约州阿斯托利亚(Astoria)的柯米尼斯(Joan Kominis)以及来自加州费菲尔(Fairfield)的麦克亚力斯特(Jason McAllister)表示,这些星沁爽饮品主要原料只有水、浓缩葡萄汁和糖,认为星巴克涉嫌以含有水果的品名误导消费者并借此提高售价,这已违反他们所在州别的消费者保护法。
星巴克表示,产品名称描述的是饮品的口味而非成份,他们的菜单中准确地宣传了这些口味,并称理性的消费者并不会因此而困惑,店内员工也能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所有疑问。
不过,克洛南认为,此案和许多诉讼案讨论的“香草”不同,“法庭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消费者看到品名中含有‘芒果’、‘百香果’和‘巴西莓’等词语时,只会把这些名称视为一种口味,而不是认为同时含有这种成份”。
克洛南也表示,可以理解消费者恐因此混淆,因为星巴克饮品也含有名称里提到的成份,像是冰抹茶那堤就含有抹茶、蜂蜜柑橘薄荷茶里也含有蜂蜜和薄荷。
克洛南驳回一起消费者对星巴克提出的诈欺指控,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星巴克有意欺骗消费者,另外也驳回一起控星巴克不当得利的指控。
星巴克在声明中指出,此次集体诉讼的指控“不准确且毫无根据”,并称期待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