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表面是一名值得信任的姐夫、大哥哥,没想到暗地里却是人面兽心。新加坡一名男子利用太太一家人对他的信任,竟然对年幼妻姨下手,打从九岁开始就对她霸王硬上弓,前后大约6年,男子最终被判坐牢18年和鞭刑16下。
现年40岁的被告共面对12项控状,他被指在2012年到2017年之间,多次性侵当时仍未成年的受害者。被告也是受害者大姐的丈夫,目前与受害者大姐已离婚。
《8视界新闻网》报导,根据法庭文件,受害者在案发时,是跟父母和已婚大姐一家同住在一个组屋单位。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庭发出禁制令,勒令媒体不得公开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身份。
案情显示,被告在受害者9岁时,就借故将她带出门,或趁著送她上学时,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停车场并性侵她,还要求受害者为他口交,同时会亲吻受害者。
年幼的受害者当时一直把被告视为“大哥哥”看待,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遭性侵时虽感到疼痛,却也不懂反抗。
直到她渐渐长大,才明白姐夫的所为对自己造成伤害,但她为了保全家庭和睦,加上担心说出来没人会相信,只好选择哑忍。
被告强行闯入房间施暴
岂料,被告竟变本加厉,在2017年某一天,当时受害者已经是14、15岁少女,被告趁全家人睡著以及太太不在家,竟再次对妻姨打起坏主意,拿了她房间钥匙,准备打开她房门想跟她发生关系。
受害者见状,立刻把电视推过去挡住房门,但被告还是推开了房门,不顾她反抗,在她床上强奸了她。
面对姐夫的禽兽行为,受害者当时还是不敢告诉任何人,直到去年3月,在男友支持下才鼓起勇气报警,揭发姐夫的行为。
被告今天在国家法院认罪,控方指出,被告曾是受害者的亲人,但却滥用家人对他的信任,对受害者施暴,这些行为令受害者觉得自己像是他的“性奴”,剥夺了她的童贞,请求法官加重刑罚。
被告律师求情时则说,被告的母亲得了末期癌症,相信被告最终无法见到她最后一面。而被告在和妻子离婚后,将组屋单位让给妻子和孩子住,自己睡在办公室,相信入狱的这几年也将令他错过孩子的成长岁月。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在受害者床上强奸她的行为,相信已经令她觉得连住家乃至自己的房间也都不安全,受害者蒙受的阴影相信很难消除,判被告18年监禁及16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