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青年追不到女友人,竟自称乩童,以驱邪为由强奸对方,控方指被告借鬼神名义犯案,证明人比鬼可怕。
被告是现年23岁的新加坡男子,他面对7项控状。控方以一项性侵罪名,以及两项强奸罪名提控,被告今早在高庭表示认罪,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会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根据案情,受害人与被告是中学同学。两人毕业后,被告于2019年中联系受害人,并再次往来。
被告会开车接送受害者上下班,过程中对她暗生情愫。不过,受害人对被告并无爱意,因为当时还无法忘记前男友。
被告心生一计,告诉受害人自己是乩童,数次带她到庙里拜拜。同年7月,被告到受害人家时,称对方家里有鬼缠著她和她的姐妹,而自己有办法驱鬼。之后,被告也给了受害人一些护身符。
7月22日至27日之间,被告两次在受害人家为她“驱邪”,他让受害人脱光衣服,并以驱邪为由,强奸受害人。
受害人之后向朋友讲述被告的行为,朋友建议她报警,受害人于7月29日报警,揭发此案。
案情显示,被告告诉受害人,为了驱邪得跟她发生关系,受害人原本不愿意,被告说服她指这是法事的环节。之后,他两次在受害人体内射精,没用避孕套,想让对方怀孕后离不开他。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受害人智商低于常人,属弱势群体。再者,受害人虽然比被告大两岁,却以“哥”称呼对方,对他显然信任,被告却背叛她的信任。
控方也指出,被告下手前,数次带受害人到庙里拜拜,显然早有预谋,这也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8年11个月3周,打鞭1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