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干粮批发公司3名员工监守自盗,从公司库存中偷出的干粮,再转卖牟利,一名送货司机明知是赃物仍买下,并低价转售,10个月间转卖总值约28万新元(约96万1800令吉)的干粮,结果被判入狱两年半。
被告莫哈末凯鲁丁(28岁)周一(9月4日)在庭上承认一项控状。他犯案时被公司安排为林声发公司送货。
林声发公司是干粮分销商,售卖包括米、盐、酱料等货品。公司收到订单后,由仓库员工根据订单将货物准备好,放在暂存区。运货司机隔天早上会从暂存区取货,送交客户。
根据案情,货仓员工卡莱切伦(30岁)和特明塔兰(38岁)在2020年11月前后,问被告是否要以低价购买公司的货品。被告知道这些东西是偷来的赃物,但还是买下并打算转售。仓库助理阿达姆(24岁)一个月后也加入这个勾当。
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3名仓库员工把不在订单上的货品也放置在暂存区。被告前往仓库取货时,把这些额外的货物取走,然后转售。
林声发公司每天会补充库存,因此丢失的货品很快就会重新补上。此外,由于这伙人每次只拿走少量货品,该公司每天收到的订量很大,因此难以发现。
莫哈末凯鲁丁这段时间共买下总值约28万1725新元(约96万7710令吉4仙)的干粮,再转售给亲戚,或在网上售卖。他还会在送货给客户时,询问对方是否愿意以低价购买即将过期的货品。
林声发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8月起,留意到电子系统中的库存与实际库存有差异,而且有客户反映,有人在低价出售公司的货品。该公司于是展开内部调查,结果发现货品流失,从而揭发了这伙人的勾当。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干案,也清楚这些货品是赃物,却仍在10个多月间多次转售牟利,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0个月至36个月。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并未从中获利很多,每个月赚取1000新元(约3434令吉95仙)。
律师表示,被告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孩子才6个月大,因此恳求法官轻判。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30个月。
据悉,涉案的特明塔兰之前已被判刑,另两人的案子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