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来自马来西亚的28岁男子因不满卖淫女的服务,不仅要求退款,还动手打人,被判处监禁6周。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导,被告吴俊良(译音)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他来自马来西亚,在一家制药公司担任包装工人。至于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不得报导。
案情显示,今年4月16日,被告通过一个性服务广告网站,搜寻到受害人的个人资料,随后安排当晚到她的住所与她见面。受害人每次性服务收费130新元(约445令吉49仙)。
受害人完成一轮服务后,被告要求进行第二轮,并向受害人支付了另外130新元。
但是,被告这时出现困难,需要受害人协助进行第二轮性服务。
检察官说,在这过程中,被告觉得受害人太用力,弄痛了他。他也不满受害人指他用了很多时间、很麻烦。
检察官称,在第二轮完事后,被告觉得自己付给受害人的钱不值得,想要取回。被告趁受害人背对著他时拿起桌子上的一个金属水瓶袭击她的背部和颈部,要她把钱还给他。
受害人同意退还260新元(约890令吉99仙),但被告继续打她,直到她交出现金才停止。
受害人在被告离开后报警。受害人的肩膀在事发数小时后持续肿胀,也有头痛,但她拒绝就医。
在蓄意伤人罪名下,被告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