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女子邀约一名男子外出喝酒,不料却在醉倒后被带到旅馆性侵,起床后发现全身只剩运动内衣,让她崩溃提告。高雄地院一审依照乘机性交罪,判男子3年6月、二审驳回了他的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事发于2020年9月22日,高雄一名女子小慧(化名)邀约LINE群组“我是高雄人”成员谢姓男子,到一名温姓友人任职的餐厅喝酒。等到温男下班后,又一起到某餐酒馆续摊,从晚上10时喝到凌晨3时左右。
小慧最后不胜酒力醉倒,谢男表示会安全送她回家,温男送两人上德士后,小慧一开始还向司机报出自家住址,而后陷入了昏睡。
谢男发现后,在中途塞钱给司机,叫他将车开到汽车旅馆,接著将她带进房间内性侵得逞。
小慧供称,由于喝得烂醉而意识模糊,当时隐约有听见更改地址的情况,还听到有人询问“舒服吗”,但无法分辨是否在作梦,直到早上8时闹钟响起,才发现自己躺在汽车旅馆房间床上。
谢男这时开口致歉,以“有工作要做”为由离开,还要她再睡一下。直到第二次醒来,她才发现只剩下被脱到胸部以上的运动内衣还盖在身上,才惊觉自己遭到性侵,愤而退出与谢男的共同群组,并前往医院验伤、报案。
对此,谢男则辩称,自己当时有问小慧要不要先找个地方休息,对方点头,才跟德士司机说改去附近的汽车旅馆。
他称,当时无论是接吻、发生进一步的关系,都有得到女方的同意,对方甚至还主动配合他的动作脱衣、也有做出搂腰的动作,甚至接到友人温男的电话时,还谎称“已到家了”等等,并没有因为酒醉而陷入昏睡等情况。
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小慧退出群组后,谢男曾传讯关心,当时她不断质问“为什么你道歉讯息要收回”、“你当时有没有做安全措施”等话语,而谢男只是不断道歉、央求不要提告等,加上小慧连续接受了半年的心理谘商,产生创伤后压力症等身心症状,且从德士司机的描述来看,小慧上车后就已陷入意识不清的状态,因此不采信谢男的说法。
高雄地院一审依照乘机性交罪,判谢男3年6月有期徒刑。谢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仍旧被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此外,小慧还提起了民事求偿,要求谢男赔偿40万新台币(约5万7537令吉),而法官认为她已经领到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的补偿金,一共30万新台币,因此判谢男赔10万新台币(约1万4384令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