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与黄姓女子同为邻居,两人之间同时存在邻里纠纷。2022年3月,黄女先于社区道路上、面朝他家方向故意置放一面镜子;4月时又将“鬼头面具”悬挂于他家门前的树上,王男惊吓不已,甚至为此跑到宫庙收惊、就医,亦愤而提告,对黄女提出新台币10万元(约1.4万令吉)的精神赔偿!
中时新闻网报道,根据判决书,王男与黄女同为邻居,二人长期以来亦存在邻里纠纷。2022年3月间,黄女于居处前社区道路上,朝王男住家方向摆放一面大镜子。于王男对台湾民俗认知中,镜子摆放的位置大有禁忌,他亦指称因为光线反射、映照身影导致他彻夜难安,心生恐惧,且同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同年4月,黄女竟又将“鬼头面具”高高悬于王男住处开门即可看见的树梢上,王男心生恐怖,更为此特意4次至宫庙找师傅收惊安神,同时亦至身心科就诊7次,前后花费新台币6520元(约956令吉)。另,王男亦向法官求偿诉讼车马费新台币760元(约111令吉),以及精神抚慰金新台币3000元(约440令吉),合计一共请求新台币1万280元(约1508令吉)赔偿金。
黄女解释,之所以摆放镜子,是出于王男故意用车灯照她住家,并强调镜子并非摆放社区道路。针对“树上挂鬼头面具”一事,黄女则因王男喂食饲养之流浪猫喜欢跳到树上,导致落叶脏乱,无奈之下才以此方式试图吓跑流浪猫。经王男报警处理,黄女亦称她已将该面具从树上摘除,并拒绝王男提出的赔偿要求。
经桥头地院审理时,依据Google街景检视双方住处,确认王男出入时确实可看到镜子及面具。法官认为,镜子面积庞大,确有造成反光之可能,然一般人是否因镜子反光而心生畏惧,甚至必须为此收惊、就医一事尚有疑虑。
另,桥头地院法官表示,王男所言“鬼头面具”,实则为“抖音绿鱼头套”,可见本身并非特意用以惊讶他人之物品,难认是否已达必须收惊、就医之严重程度。
桥头地院最终审酌,王男虽有身心不安之情形,是否透过收惊即能改善一事,尚且存有疑义。鉴于双方早已存在纠纷,王男担心邻居要对自己做不好之事等语,或其提出之诊断证明记有“有压力反应、恐慌症、焦虑”等症状,实难将其身心不安之原因归咎于黄女之镜子及面具,因此判王男败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