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妻子夜归过马路时被酒后开车的驾驶者撞死,丈夫起诉驾驶者,为失去经济支柱的自己和患病女儿索偿至少125万新元(约434万令吉),辩方反指女死者事发时也喝了酒,判断力受影响,没有查看路况就冲到马路上,是女死者本身的疏忽导致她丧命。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于2020年2月21日,凌晨1时19分左右,地点是新加坡宏茂桥10道第541座组屋前的路段。死者陈丽光被撞倒后失去意识,送院后宣告不治,死时28岁。
陈丽光与丈夫符伟闻(39岁)育有一名5岁的女儿。符伟闻去年入禀新加坡高庭,以妻子遗产执行人的身份起诉司机立士维伦(38岁),为自己和女儿索讨至少125万新元。
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审讯日期未定。
根据诉讼文件,事发时陈丽光在宏茂桥10道过马路,结果被答辩人驾驶的汽车撞倒。答辩人下车查看情况,接著把车开至附近停车场,再步行返回车祸现场。身上满是酒味的他接受酒精检测没有过关,当场被警方逮捕。
救护车抵达时,陈丽光已失去意识,并且没有呼吸与脉搏。她被送往盛港综合医院急救,在车祸发生约52分钟后宣告不治。
诉方在索赔书中指车祸发生是答辩人疏忽所致,这包括他在事发时没有注意路况、没有顾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没有及时刹车,以及在判断力受酒精影响下开车等。
诉方指出,除了失去至亲的伤痛,陈丽光的逝世也对丈夫和女儿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陈丽光生前在一家招聘公司工作,每月薪水和佣金近4000新元(约1万3887令吉94仙),而且工作表现良好,原本有升职加薪的机会。
诉方指出,陈丽光生前分担了家中开销,包括患病女儿的医药费,她的逝世对符伟闻和女儿而言无疑是失去经济支柱。
根据诉方的计算,如果陈丽光没有过世,料在有生之年能为家庭带来约103万新元(约357万6100令吉)的收入。同时,符伟闻得在妻子逝世后请多一名女佣照顾年幼的女儿,直至女儿独立,这笔花费估计约22万馀新元(约76万3800令吉)。加上丧礼花费等其他索偿项目,诉方所要追讨的赔偿金额超过125万新元。
辩方在提交给法院的答辩书中驳斥,新加坡卫生与科学局报告显示陈丽光死前喝了酒,而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每100毫升有229毫克,比答辩人每100毫升血液中有122毫克酒精含量高出许多。
辩方认为,陈丽光在事发时喝了酒,判断及集中力严重受影响,她没有看清楚路况就冲到公路上,她的疏忽是车祸发生导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