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日讯)有资料指中国核电厂氚排放是日本核废水氚排放的6.5倍,中国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周三对此表示,这两种液体有本质区别,“从来没有反对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
台湾中央社报导,据官网发布,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以答记者问方式,回应联合国属下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周二发布的评估报告,这份报告认为日本核废水排海计划总体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中国外交部周二对此已表示遗憾,并称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
对于有说法指中国核电厂氚排放是日本福岛核废水氚排放的6.5倍,这名生态环境部的负责人并未直接否认数据不实,而是表示,这两种排放液体有本质区别,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
他表示,日本核废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恶人先告状图混淆视听
他并称这是“恶人先告状”、企图混淆视听。“我们反对的是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从来没有反对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
生态环境部重申外交部周二的表态,并指日方在“排海的正当性、净化装置的可靠性、监测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认为日方应正视各方正当合理关切,并尽快建立一套包括日本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参与的长期国际监测机制。
2011年311大地震后,福岛第一核电厂1至3号机组炉心熔毁,厂方对机组灌水降温,加上流入机组厂房的地下水和雨水,这些大量的水经过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去除铯和锶等多种放射性物质后,唯有目前的技术难以去除的氚存留,称为ALPS处理水。
日本《产经新闻》报导,福岛第一核电厂预定排放的含氚处理水的年间排放量同于2011年发生核灾前的管理目标,一年之间的排放量控制在22兆贝克以下,经过稀释到日本规定饮用水含氚上限值的1/40、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标准的1/7后才排入海洋,与海水混合后,含氚量将更低。
日本经济产业省(部)的资讯显示,中国浙江省秦山第3核电厂2020年氚排放量约143兆贝克,是福岛第一核电厂预定排放量的6.5倍;中国广东阳江核电厂是福岛第一核电厂的5倍。韩国月城核电厂为3.2倍、古里核电厂2.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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