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1日讯)泰国《曼谷邮报》周六报导,选举委员会决定调查胜出上月大选的前进党党魁披塔,是否违反首相候选人资格。披塔被指持有媒体公司股份,一旦罪成最高监禁10年、禁止从政20年。
泰国选举委员会周五一致通过,驳回取消披塔参选资格的请愿,但因请愿书证据充分,选委会决定继续调查此事。这意味著披塔可能面对更严重的后果,包括坐牢。
选委会称,3名请愿人提交请愿书时,已超过审议参选人资格的期限,按规定应不予受理。不过,请愿书内容详实且证据充分,明确指控披塔违反选举法,因此选委会将按程序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查。
披塔被指持有于2007年停止运营的广播公司iTV Plc的4万2000股,而泰国选举法禁止候选人在登记参选议员时,持有媒体公司的股份。
若罪名成立,披塔可能被处以一年以上、10年以下的监禁、介于2万泰铢(约2667令吉)至20万泰铢(约2万6677令吉)的罚款,法院也可下令禁止他参选20年。
披塔的政党联盟正寻求国会上下议院支持执政,他本周否认不符资格的指控,称有关公司自2007年起不再经营媒体业务,4.2万股股份是作为已故父亲遗产管理,早前已转让。
泰国学者认为,如果选委会调查和向披塔提出刑事诉讼,足以成为国会不支持披塔成为首相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