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男警到尖沙咀一间酒吧执行卧底行动时,被他的中学同学认出身份,并遭到酒吧内约10人包围及禁锢,期间被人殴打、脱光他衣物搜身及要他交出财物!
涉施袭的其中6人其后被落案起诉非法禁锢及伤人等罪,并于早前承认控罪,近日于区院被法官谢沈智慧判处6人均监禁40个月,并指众被告有意妨碍司法公正,属极之严重。
根据香港东网的报导,6名被告依次为蔡浩寅(24岁,泰籍唱片骑师)、李伟军(28岁,商人)、麦伟乐(29岁,侍应)、江唐希(26岁,地盘工人)、胡家俊(27岁,运输工人)及鲍俊铿(22岁,无业),6人均有与本案不类同案底。
他们承认于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赫德道11号地库“喜点”与其他身份不详者,非法禁锢一名警员,并将他羁留;胡另承认非法及恶意对该警员身体加以严重伤害。
法官判刑指,事主被禁锢约40分钟,且被凌辱及袭击,当时亦孤立无援。事主虽然大多数是被赤手空拳袭击,但亦可造成严重伤害,他当时的惊恐情况亦不言而喻,事后更有创伤后遗症,故对他影响深远。
据报导,法官又指被告当时明显仇视警员,故事主的身份令他更危险。法官最终就非法禁锢罪以监禁5年作量刑起点,伤人罪则以监禁2年作量刑起点,众被告除认罪外并无任何减刑因素,扣减3分1刑期后,面对非法禁锢的被告均被判监40个月,同时面对两罪的胡家俊则两罪刑期同期执行。
案情指,案发当日凌晨4时许,事主乔装顾客到涉案酒吧收集情报,其后酒吧职员称有警察查牌需暂停营业。事主准备离开时,遭被告蔡浩寅认出他是其中学同学。
事主及后被逾10人包围,并用间尺状物袭击他。事主其后遭包括众人拳打脚踢,并被迫交出身份证及手机等财物,更把他带入一房内,要他脱光衣服,期间亦曾掌掴事主,且有被告拍照。
事主最终获准离开,有被告指希望事主可当没事发生过。事主到急症室求诊,发现有肋骨骨折,及后亦有创伤后遗症。